双拥模范城
检察司法救助,重燃被害人生活希望
时间:2019-12-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俺闺女头盖骨补好了,现在头也不瘪了,腿也能站起来了,也不用穿尿不湿了!不久前,刑事被害人张某的老父亲专程前往阜南县人民检察院,送来了这个好消息。

张某是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其丈夫冷某酒后用石块将其头部砸伤,导致其颅骨缺失、偏瘫残疾、左眼失明、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治理。冷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女儿尚小,年迈父母只能将其接回家中照顾。为治疗张某的伤情,家人先后花费30多万元医疗费,因刑事赔偿一直没有到位,加之经济困难,无力再为其进行颅骨修复治疗。

阜南县院到张某家中走访发现,张某病情较严重,急需进行颅骨修复治疗,遂将情况上报市院,申请开展联合救助,帮助解决其手术费用。两级院经快速办理,在最短的时间内为张某送去8万元救助金,用于其手术治疗。救助金到位后,张某的家人即送其去医院做了颅骨修复手术,术后恢复效果明显,张某父亲第一时间赶到阜南县人民检察院表示感谢。为做好救助后的帮扶衔接,控申工作人员一方面协助其家人为张某申请了低保,落实生活保障;另一方面与阜南县妇联联系,为张某寻求长期的帮扶和关怀。

近日,市县两级院的控申工作人员与阜南县妇联工作人员再次来到张某家中,见到张某面露笑容,已能站立,在家人帮助下可以缓慢走动。其与大家愉快交谈,较手术前只能坐轮椅,精神萎靡的情况截然不同。目前,张某正在接受进一步的康复治疗,身体状况逐渐恢复,精神面貌转变很大,重新燃起了对生活的希望!

(手术前)

 

手术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