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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公告
时间:2021-03-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巡察组于2021331日至2021610日对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管干部),内设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聚焦落实党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工作安排情况,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问题开展巡察。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阜阳市天上人间大酒店(人民西路88号)718房间

(二)邮政信箱:阜阳市清河东路539号市委巡察办转市委第三巡察组,邮编236013

(三)意见信箱:巡察组驻地阜阳市天上人间大酒店大门口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大门口;

(四)电子邮箱:fysdsxcz@126.com

(五)专门值班电话:15357609717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2021年65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市委第巡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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