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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继续开展路段长制及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的补充通知
时间:2019-08-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发挥市院在文明创建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单位各党支部已陆续开展近一个月的路段长制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活动。现按照市创城办文件要求,为巩固提升阜城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整治水平,决定在前期路段长制志愿服务活动的基础上,以各党支部为单位,同时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89日起,周一至周五上午7:30—8:30;周日下午17:30—18:30

二、活动地点

西湖大道“浙商大厦·蓝邦律师所”两侧公交站台。

三、活动内容

在道路两侧公交站台劝导行人文明候车、文明乘车等;帮助弱势群体过马路或上车等。

四、人员安排

此次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需长期性开展,为保障活动的规范性,与前期部署的各支部每周一次的路段长制志愿服务活动同时进行(具体安排见附件),要求全院干警参加其中,由各支部书记负责。文明交通劝导执勤人员由各支部自行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安排(每天执勤人员不少于2人)。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志愿服务工作安排,加强协作,形成合力,进一步发挥阜阳检察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彰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的检察担当。

2、认真履责,规范行为。开展活动时,要统一穿戴红色志愿者马甲和帽子、袖章、胸牌,手执三角红旗,做到行为规范,文明执勤,坚决杜绝摆拍、看手机等群众反感的形式主义现象。各支部在活动前安排人员到宣传处领取志愿者标识及活动工具,并在活动结束后按时返还。

3、作好记录,及时反馈。各部门要做好志愿服务活动记录,注意收集保存志愿服务活动图片等资料,每次活动结束后及时将活动情况反馈至市院宣传处。以便做好参与活动志愿者在全国志愿服务平台的登记认证,并做好相应时长认定工作。

联系人:李昕俣,联系电话:2199926

 

 

                              市院宣传处

                            2019年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