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阜阳市检察院举办为期一天的案件质量评查培训会,市检察院专职检委来红杏、全市两级院案件质量评查室主任及市院相关业务部门业务骨干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负责人王旭通报了2019年度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及随机听庭情况,并对照《安徽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就案件评查中易出现的不规范问题进行详细的讲解。市检察院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介绍了不同类别案件的办理流程及规则,全面掌握案件评查细节和评查关注事项。各县市区院案件评查室主任围绕本院案件质量评查情况、工作重点、工作经验和亮点及人员配置情况进行交流发言。
随后,参训人员通过随机抽取卷宗,进行现场评查,检验培训效果,使参训人员对评查标准的适用有了更精准的把握,进一步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要求,推动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提高案件质量评查人员评查业务能力。
来红杏专委在会上传达了最高检、省院和市院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要求,并对案管核心工作作出强调,一要高度重视案件管理工作,发挥案件管理、监控、评查、统计分析等职能作用。二要深化案件质量评查,按照新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定期组织对已办结案件的质量评查,加强对评查结果的运用。三要注重典型案例选编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对司法办案的业务指导和对外宣传释法的作用。四要统筹做好其他综合业务工作,提升司法办案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五要抓好人才队伍建设,精进业务水平,做到技高一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履职尽责,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栾艺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