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阜阳市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19年度第二次会议,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包来友主持会议,市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部门负责人、扫黑办成员、参与对涉黑涉恶案件全覆盖督导的员额检察官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近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上级文件,听取了近期市检察院扫黑办第三次督导情况及八位员额检察官分别汇报的案件督导情况,并就下一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和安排。
一是打好纵向联动、横向协调整体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目前检察机关最重大、最重要、最直接的任务,全市检察机关要形成一盘棋思想,举全院全市之力攻坚克难,在全市上下联动方面形成合力。加强与法院、公安的沟通协调,解决沟通不畅、协调不力的问题,力争共同问题形成共识,用“看得见的方式”展现政治担当,彰显检察作为。
二是打好审查起诉攻坚战。要创新办案机制,依法实事求是地审查办理现有案件,把好提前介入关,实现涉黑及重大涉恶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涉黑案件一定要成立专案组,明确专案组成员职责分工,加大介入深度和力度,把准确定性放在首位。市检察院要跟踪督办,督办人员要充分了解并熟悉案件总体情况及阶段性进展,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在审查起诉环节高质高效、依法运行。
三是打好破“网”打“伞”突破战。要按照“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对保护伞线索专门梳理,对已办理的案件重新梳理,以纪法衔接为基础全面独立梳理,完成好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讯问工作,坚决杜绝有“伞”不移现象发生。
四是打好社会治理主动战。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一案一梳理,一案一总结”,引导办案人员做好社会管理与行业监管漏洞梳理。更加重视宣传发动,找好宣传切入点,深入重点乡镇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扩大覆盖面。
五是打好案件质量法律战。“符合黑恶犯罪构成要件的案子,一个也不能放过;不符合的,一个也不能凑数,一个也不能迁就。”坚决贯彻上级决策要求,确保办案质效。该分案处理的,一定要分案处理,不能简单地“一锅端”,要充分考虑政治、法律、社会效果的统一。织密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破“网”打“伞”等环节的法律监督网,对已经判决的案件建立同步审查机制。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板块的法律监督作用,不仅注重立案监督,也要重视撤案监督工作。
六是打好案件办理督导战。市检察院参与督导人员要充分带动基层公诉力量,扎扎实实地做好督导指导工作,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三长”签字背书制度》、《“三级”签字背书制度》、明示制度及省市相关工作制度落实落地。切实做好具体案件把关,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增强对审查起诉环节的指导督导力度,促进各基层院整体业务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