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六届人大五次
会 议 文 件(十一)
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月13日在阜阳市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瑞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主要工作
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积极服务保障现代化美好阜阳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一年来,我们办理各类案件20956件,15件案件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37个集体和43名干警荣获省级以上荣誉或表彰,一名干警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并被省委宣传部作为“榜样”人物进行宣传报道。
一、坚持为大局服务,以高效履职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安全稳定。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履行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674人,提起公诉7411人。对极端暴力和突发恶性犯罪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从严从快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415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122人。依法严惩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65人。
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坚决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起诉扰乱市场秩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418人。强化涉企案件监督,涉企“挂案”实现动态清零,依法保障涉企社区矫正人员合理外出经营869人次。认真落实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制度,两级院检察长接待企业家67人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44个。积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起诉侵犯核心技术、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犯罪80人。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协同推进“醉驾”治理工作,办理“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1911件。认真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两级院班子成员带头接访下访,对受理的信访件全面落实“件件有回复”要求。综合运用释法说理、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促成刑事和解404件、民事调解息诉65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37件。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3件。
自觉融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加强“监检”衔接,起诉职务犯罪82人,并以检察建议方式督促职能部门健全机制、堵塞漏洞。深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行贿犯罪21人。稳步推进检察侦查工作,立案侦查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司法工作人员犯罪3件3人。
二、坚持为人民司法,以法治力量助力增进民生福祉
切实守护群众身边安全。守护生产安全,参与重大安全事故调查7次,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1件。守护食药安全,开展“检护质量安全”专项行动,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等犯罪121人,办理社区团购、直播销售等新业态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28件。守护出行安全,加强道路交通和运输执法领域检察监督,提出监督意见242件。守护个人信息安全,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9人,并推动开展物业公司泄露业主信息问题专项整治。
真情回应群众司法关切。全力守护“天蓝地绿水清”环境,开展“皖北地下水保护”专项治理,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5件,推动建筑业大气污染、砂石厂违法占地等问题整治。积极回应“村情民意”,针对农村黑臭水体、养殖污染等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1件,助力和美乡村建设。依法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件。持续开展“检察蓝”助力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建立“检察+工会”劳动者权益保障协作配合机制,起诉恶意欠薪13人,支持农民工讨薪起诉333件。
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持续擦亮“颍苗青青”未成年人检察品牌,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15人,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846人次。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开展精准帮教矫治82次,制发督促监护令98份;落实控辍保学信息通报机制,支持未成年人提起民事诉讼40件。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深入中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265场次;制作学生喜闻乐见的系列普法短视频,推送到各类学校及村、社区,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
保障特定群体合法权益。倾心守护“半边天”“夕阳红”,协同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办理追索抚养费、赡养费支持起诉案件20件。针对养老机构安全问题制发检察建议6件,并推动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机制。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行政公益诉讼3件,以督促履职方式保障特殊群体出行安全。开展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阜风送暖”专项活动,向涉案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344.59万元。常态化开展军地检察协作配合,办理涉军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件,守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三、坚持为法治担当,以强化检察监督坚决守护公平正义
深化刑事检察监督。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充分发挥审前过滤把关、指控证明犯罪作用,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266件。加强审判活动监督,书面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53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6件。采用“派驻+巡回+科技”刑事执行监督模式,率先开展“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刑罚”专项监督,书面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43人。
强化民事检察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民事检察专项报告的意见,受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033件,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20件。注重调查核实权的运用,对民事审判、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02件,针对执法司法中存在的共性问题,督促纠正、整改22件,着力推动民事审判权和执行权更加规范运行。
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受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580件,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118件,对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请抗诉2件。推进行刑双向衔接,依法督促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8件;对依法不起诉但需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意见466件,行政机关已对292人作出处罚。
做优公益诉讼检察。坚决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职责,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71件,其中制发检察建议295件;提起公益诉讼72件,全部得到法院判决支持。依法稳妥推进新增法定领域公益保护,办理英烈保护、文物保护等领域案件120件,提起公益诉讼15件。落实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转化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件;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特邀检察官助理”协助办理案件22件。
四、坚持强基固本,以狠抓自身建设持续提升履职质效
强化政治引领作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清单式抓好落实。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开展“案说党建·检察谈”党日活动,市院“益心为民·阜检笃行”党建品牌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典型事例、全市“十佳”党建品牌。
优化检察综合管理。一体推进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制定刑事检察“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实施意见,压实监督管理责任,提升办案质效。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强化案件流程监控,推动检察人员依法规范履职。持续推进数字检察工作,强化法律监督模型的创建与应用,以大数据赋能检察监督提质增效,2个监督模型在全省检察机关模型竞赛中获奖,1个监督模型上架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
不断夯实发展根基。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做实市院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基层院制度,着力破解基层院发展难题。对基层院开展政治督察,充分发挥“政治体检”作用,提升基层院履职能力。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大力开展业务竞赛、教育培训,组建优秀公诉人训练营,举办党建业务、理论研究、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7名检察人员荣获省级以上检察业务“标兵”“能手”称号。扎实开展“品牌、典型”双引领争创活动,临泉县院“四检同建”做法被评为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典型经验。
全面深化从严治检。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党内监督责任,对市院班子成员、各基层院党组书记开展党内政治监督谈话。严格执行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会商制度,推动“四责协同”有效落实。常态化开展“以案为鉴正风肃纪”警示教育,持续提升干警纪律规矩意识。
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深入贯彻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检察工作,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护民生”等工作351人次。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办理政协提案13件,邀请政协委员参与检察活动277人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各类公开听证592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1623件次,办理律师阅卷3785件,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18次。
2025年工作打算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更加积极主动服务现代化美好阜阳建设。
一是在服务发展大局上展现更大作为。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安徽及阜阳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发展大局。依法履行保安全、护稳定各项职责,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从严从重惩治重大恶性犯罪。稳步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持续助力满意“阜”务营商环境品牌建设。落实皖北六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皖北振兴实施意见,加强生态环境和涉农领域检察保护,积极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二是在增进民生福祉上拿出更实举措。积极谋划并推深做实一批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扎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依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认真办理涉劳动纠纷、就业纠纷等民事行政监督案件,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联动,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以及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在履职办案中加强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加强司法救济保护,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
三是在履行法律监督上扛起更强担当。巩固深化“四大检察”基本格局,坚持把“三个善于”融入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切实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活动全流程监督。加强民事生效裁判、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做实做优支持起诉工作。加强对行政生效裁判、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的监督,依法规范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有序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精准规范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抓好法定领域办案,稳妥推进新领域案件办理。依法稳慎开展检察侦查工作,提升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工作专业化水平。
四是在加强队伍建设上落实更严要求。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加强检察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加强业务素能建设,扎实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专业训练和实践锻炼。一体抓好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优化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持续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健全检察履职容错纠错机制,巩固拓展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阜阳篇章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