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2月3日在阜阳市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瑞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聚焦阜阳高质量发展,坚持守正创新、依法能动履职,各项检察工作在巩固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审查逮捕4658人,同比上升50.89%,审查起诉13145人,同比上升31.37%;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提出监督纠正意见2792件,同比上升278.83%,对刑罚执行及监管活动提出监督纠正意见1733件,同比上升108.8%;办理民事监督案件1548件,同比上升110.04%,行政监督案件890件,同比上升513.8%,公益诉讼案件1380件,同比上升73.37%。
一、聚焦服务大局,以能动履职助力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充分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重大责任,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947人,提起公诉8562人。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惩“法轮功”“被立王”等邪教和非法传教活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扎实推进涉黑涉恶全量线索起底清仓攻坚行动,起诉涉黑恶犯罪16件69人。从严从快惩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起诉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725人。开展平安寄递专项行动,从严惩处毒品犯罪,提起公诉105人。持续保持对涉众型犯罪的高压态势,纵深推进“断卡”行动,起诉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1334人。
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参与政法护航专项行动,起诉欺行霸市、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73件148人,对涉企民事行政执行提出检察建议212件,颍州区检察院依法对公安部督导的崔某某、刘某某等16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经营犯罪案提起公诉。推深做实“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制度”,两级院检察长接待企业家52人次,帮助解决相关问题31个。依法促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督察监督,制发检察建议16件,协助相关部门履约践诺93件。深化长三角地区司法协作,临泉县检察院与苏州市姑苏区检察院建立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司法协作机制;阜南县检察院联动县司法局简化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经营性外出审批程序案,入选2023年度全省政法机关依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十大典型案例。积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3件89人,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出台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意见,并联合建立“空壳公司”常态化清理机制,以检察建议督促清理“空壳公司”1113家,严防“空壳公司”变为“犯罪工具”。
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扎实推进轻罪治理体系建设,对初犯、偶犯等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当宽则宽,依法不批捕1105人、不起诉2471人;对自愿认罪认罚被告人提出从轻量刑或从轻处理建议9467人,认罪认罚适用率稳定在85%左右。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向有关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87件,回复率达100%;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检察建议回复落实情况已纳入依法治市考核。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促成刑事和解不起诉364件,民事和解息诉159件。扎实推进“温暖控申”亮面建设,对受理的3221件信访件全面落实“件件有回复”,综合运用释法说理、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推动涉检信访化解219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16件。
二、聚焦司法为民,以检察担当服务保障民生福祉
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坚决守护食品药品安全,深入推进“治违禁、控残留、促提升”三年行动,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05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40件。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开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专项检察监督活动,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17人,立案办理损害“三农”公益诉讼案件501件,提起公益诉讼39件,追偿修复费用223.09万元。颍上县检察院联合自然保护地管理服务中心设立“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基地,做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并重。依托“府检联动”机制,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监督,以类案监督方式向公安和交通部门制发检察建议14件;与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会签协作意见,畅通线索双向移送,起诉危害安全类犯罪74件,合力守护群众生产生活安全。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368人、提起公诉515人。向市委作专题报告,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落地,督促追责56人。坚持“宽容不纵容”,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提起公诉228人;对罪行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的,依法不批捕196人,附条件不起诉187人,实施跟踪帮教275人次。加强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出从业禁止量刑建议8件,督促开展入职查询4700余人次。针对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依法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137件。颍东区检察院办理的张某某虐待案、太和县检察院办理的李某某强奸案均入选全省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深化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围绕校园欺凌、性侵、毒品危害等开展“法治进校园”488场次。
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与司法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建立“支持起诉+法律援助”协作机制,持续开展“检察蓝”助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针对恶意欠薪犯罪提起公诉8人,办理支持农民工以起诉方式讨薪550件,帮助讨薪984.37万元,助推欠薪问题法治化解决,被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批示肯定。全面深化护航民生民利“5+N”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守护“半边天”“夕阳红”专项监督保护,办理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支持起诉案件28件;监督撤销虚假婚姻登记31件,用法治手段纾解群众急难愁盼,市检察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三、聚焦主责主业,以精准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监督。深入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规范化、体系化运行,监督立案345件、撤案290件,纠正漏捕34人、漏诉222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73件次。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书面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84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提请抗诉7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开展监管场所常规巡回检察和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书面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45件,依托大数据监督模型,及时发现并监督纠正判实刑未交付执行案件91件。
持续强化民事行政检察。扎实开展民事检察监督质效“攻坚年”活动,受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548件,办理生效裁判监督388件,提出、提请抗诉2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7件,支持起诉661件。针对审判、执行程序违法,制发类案检察建议50件;加大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力度,向相关单位移送线索且被调查人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处理3件8人,移送司法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且被刑事立案1人。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受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890件,以类案监督的方式制发审判程序违法检察建议94件、执行程序违法检察建议146件。积极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制发检察建议222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119件,确保刑事追究与行政处罚有序衔接,着力解决“不刑不罚”“应罚未罚”等问题。
持续做好公共利益保护。坚决履行好“公益代表”职责,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13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898件,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170件。加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国有土地使用权等公共利益保护,制发检察建议659件,提起公益诉讼115件,颍泉区检察院督促整治泉水湾国家湿地公园违法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扎实推进个人信息保护、安全生产等新增法定领域案件办理,制发检察建议18件,提起公益诉讼6件。积极稳妥拓展其他办案领域,对颍上花鼓灯、阜南“嗨子戏”等非遗项目面临“传承难”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8件,并在临泉杂技、界首彩陶、颍东杜氏刻铜等14处非遗传习基地设立公益诉讼检察服务点,促进非遗保护和传承。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深化“监检”衔接配合,提前介入监委调查案件47件,稳妥办理上级交办案件7件,决定逮捕职务犯罪55人,提起公诉79件84人。持续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整治,起诉3件3人,并就办案中发现的监管漏洞,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大力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认真落实惩治行贿犯罪“八个一”工作举措,起诉行贿犯罪14件15人。依法行使检察侦查权,立案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6人。
四、聚焦增效赋能,以自身建设增强检察发展动能
深化党的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实地调研43人次,在推动发展中检视出问题11个,已全部对账销号。坚决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2件。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同堂培训,注重在实战实训中提升干警履职能力,13名检察人员荣获省级以上“业务能手”“业务标兵”。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牢固树立狠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扎实推进“1234铸魂强基”工程,配合县市区委选优配强基层院领导班子,培育锻造骨干人才,着力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基层检察人员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占比80.6%。坚持市院领导定点联系基层院,结合大兴调查研究,切实为基层院办实事、解难题,进一步夯实基层检察发展基础。持续开展“品牌、典型”双引领争创活动,界首市检察院“四强四提”工作做法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典型经验。
推进数字检察建设。以“大数据”赋能检察监督,开展数字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办理监督案件1819件,实现由“个案办理”转向“类案监督”。聚焦社会治理堵点难点、执法司法顽瘴痼疾等,运用数字检察办案思维,建成“共同犯罪案件漏捕漏诉监督”“民事特别程序违法”等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11个,其中“督促清理‘空壳公司’类案监督模型”“判实刑未交付执行法律监督模型”分别获全省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二、三等奖,并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运用。
全面推进从严治检。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党内政治监督要求,对各基层院党组书记开展党内政治监督谈话。始终坚持与驻院纪检监察组会商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和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严肃司法办案责任追究。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年度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939件。坚持从严惩治、警钟长鸣,集中开展违规吃喝、酒驾醉驾等六个专项整治活动,常态化开展“以案为鉴,着力改进作风”警示教育,着力锻造检察铁军。
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164人次,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建议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办理政协提案2件,邀请政协委员参与检察办案活动111人次,持续推进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衔接转化。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各类公开听证890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1850件次,办理律师阅卷3767件,主动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4306件,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检察开放日”活动。
各位代表,过去的2023年,我们守正创新、奋力进取,各项检察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一些工作走在全省前列,13起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典型案例,数字检察监督、行政检察工作等13项工作在省级以上会议作经验交流,22个集体、34名干警荣获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记功表彰。这些点滴进步,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以及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阜阳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精准度、实效性仍需提升,助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还有短板,法律监督能力有待持续加强,办案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从严管党治检仍有薄弱环节。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不断改进,努力解决。
2024年工作打算
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及阜阳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执行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围绕发展大局,依法能动履职,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新时代阜阳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在依法能动服务发展大局上聚焦聚力。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新型违法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精准治理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推进轻罪治理体系建设,助力更高水平平安阜阳、法治阜阳建设。主动服务“三地一区”“十个区域性强市”建设,持续开展促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督察监督,加强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推深做实“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制度,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坚持在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上倾注全力。持续深化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等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检察蓝”助力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深化落实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全面保护机制,加强弱势群体司法保护,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巩固深化“温暖控申”亮面建设,做深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扎实开展司法救助、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支持起诉等检察为民实事。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督促纠正违法、推动社会治理等方面作用,突出“抓前端、治未病”,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聚焦维护公共利益,扎实办好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益诉讼案件,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法定职责。
三是坚持在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上精准着力。加强刑事诉讼和刑罚执行活动监督,着力推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巩固提升“派驻+巡回”检察工作,进一步完善检察侦查体系建设。精准实施民事行政监督,强化对生效裁判、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全流程监督,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以及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努力实现法律监督质与量的“双提升”。注重检察工作现代化研究,强化数字检察监督工作,着力构建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体系,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四是坚持在锻造堪当重任检察铁军上持续用力。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部署要求,一体加强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人才建设、专业能力建设、职业保障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政治建检、业务强检、人才兴检,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培训和干部轮岗交流,健全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员额检察官遴选、退出机制,加大检察官权益保障和惩戒力度,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体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厉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紧紧依靠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认真贯彻本次会议要求,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持续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努力为现代化美好阜阳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