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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2年1月)
时间:2022-06-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24日在阜阳市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瑞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五年,是阜阳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提升。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审查逮捕19023人、审查起诉36061人,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刑罚执行及监管活动提出监督纠正意见3671件,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3264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537件。

一、紧紧围绕服务大局,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助力“三大攻坚战”。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查起诉非法集资、网络诈骗、贷款诈骗等危害金融安全犯罪373件830人,并以检察建议推动全市小额贷款、典当等行业清理整顿。全力决战脱贫攻坚,审查起诉侵占扶贫资金职务犯罪14件15人,并积极督促涉案扶贫资金依法快速返还;坚持“司法救助+扶贫”,与扶贫、民政等部门建立司法救助衔接机制,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164户,发放救助资金323.1万元。扎实开展“美丽乡村检察行”活动,积极推进沿淮七市“服务保障淮河经济带”专项检察,全面实施“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助力“清河清湖”专项行动,推动挽回及复垦耕地603.3亩、清理污染及非法占用河道259.9公里、清理污染水域面积12616.2亩。市检察院办理的支持市生态环境局起诉江西某化工企业跨省非法倾倒危废物损害赔偿案,被国家生态环境部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国推广。

全力守护公共安全。积极应对新冠疫情、汛情灾情,300余名检察干警奋战社区防疫、洪涝灾害一线,深度参与疫情防控和抢险救灾。坚持以法治方式守护公共安全,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涉疫案件衔接机制,对非法行医、妨碍疫情防控、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违法犯罪行为,主动介入涉疫案件侦查15件,提起公诉31件40人,促进了人心稳定、社会安定。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办案安全,依托远程提讯系统开展远程询(讯)问3000余人次,并为公安、法院、监委及律师等提供远程提讯支持300余次,有力保障了刑事诉讼正常进行。

倾力保障民营经济。全市两级检察院均成立涉民企保护协调小组,统筹指导涉民企案件办理和权益保护。依托“12309”检察服务平台,积极搭建“信、访、网、电”四位一体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开通涉民企法治诉求直通车,民营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47人次。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检察行”,落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351”工程,帮助企业解难题、促发展。加大对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审查起诉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合同诈骗以及“套路贷”等犯罪179件657人;依法监督“职业放贷人”违法诉讼案件180件,严惩破坏营商环境的职务犯罪,着力维护诚信有序的市场秩序。深入开展涉民企刑事案件立案监督和“挂案”清理专项活动,监督立案12件,排查清理“挂而不侦、侦而不结”案件91件,监督撤案或终止侦查37件。开展涉罪民企经营者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19人;对涉罪民企经营者,依法不批捕68人、不起诉78人,最大限度减少因司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负面影响。

二、紧紧围绕护安维稳,助力推进平安阜阳建设

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批准逮捕普通刑事犯罪10836件14559人,提起公诉22024件29194人,积极助力平安阜阳建设。严厉惩治暴力型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绑架等犯罪1699人,提起公诉3436人。着力惩治“盗抢骗”等侵财型刑事犯罪,批准逮捕包括“e租宝”“善心汇”等犯罪3112件4052人,提起公诉4146件5658人。持续严惩毒品犯罪,审查逮捕涉毒犯罪536件972人,提起公诉753件1325人,依法对涉嫌贩卖、运输冰毒100余公斤的陈某某提起公诉。严肃惩治网络犯罪,审查起诉网络诈骗以及帮助实施信息网络犯罪等案件433件1143人。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290件628人,提起公诉152件1051人,依法对全国扫黑办、中央督导组、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邢丙军、王龙、王忠良等为首的一批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提起公诉。充分发挥公诉职能作用,推动建立快侦快捕快诉机制,凡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一律提前介入侦查,提出补充侦查意见4200余条。坚守办案质量底线,依法改变侦查机关涉黑涉恶定性32件140人,追捕追诉犯罪42人,既“不拔高标准”,也“不降低要求”。坚持“打伞破网”,向纪委监委移送涉伞涉网线索55条;强化“打财断血”,督促并协助处置涉案财物6亿余元,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同时,注重做好“后半篇文章”,结合检察办案,向相关单位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27份,着力推动社会综合治理。

积极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对情节轻微及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的犯罪嫌疑人不批捕712人、不起诉2879人。注重检察环节释法说理,大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对自愿认罪认罚刑事被告人依法提出从宽量刑建议11146人,认罪认罚适用率逐年提升,有力促进罪犯改造、修复社会关系。不断深化“温暖控申”创建活动,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除匿名或无法回复外,所受理的群众信访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达100%,“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达95%以上。持续开展涉检信访积案化解专项行动,坚持检察长预约接访、包案化解,两级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申诉信访案件428件,综合运用司法救助等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首办环节。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积极引入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值班律师等第三方参与,以公开听证、公开审查方式办理疑难复杂案件2081件,增强办案透明度,力促“案结事了人和”。

三、紧紧围绕法律监督,致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对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1614人、不起诉318人,纠正漏捕352人、漏诉545人,退回补充侦查6901件次。积极推进基层检察院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监督立案301件、撤案424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067件次。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复查刑事申诉案件210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提请抗诉并被采纳186件,提出审判违法纠正意见并被采纳172件。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67人。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清理纠正未交付执行罪犯423人,坚决防止“纸面服刑”。探索开展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积极推进监狱、看守所巡回检察全覆盖,帮助监管场所提升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水平。

优化民行检察监督。坚持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同步推进,办理民事诉讼监督2814件,提出、提请民事抗诉并被采纳28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28件,对审判程序及执行违法提出检察建议870件,助力解决“执行难”问题。突出对虚假诉讼的监督,办理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以及涉黑涉恶领域虚假诉讼283件,依法对杨某某等民间借贷系列虚假诉讼案进行监督,并就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分别向市中级法院和市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着力净化司法环境。加强对行政诉讼及执行活动监督,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36件,提出、提请行政抗诉23件,对行政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28件。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市检察院办理的杨某某等人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检察监督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检察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

深化职务犯罪检察。坚决履行检察机关惩治腐败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办理职务犯罪案件608件692人,决定逮捕312人,提起公诉628人。落实“监检”衔接工作机制,规范提前介入及案件移送程序,依法对省纪委派驻省水利厅纪检组原组长方卫星、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丛辉等提起公诉。依法行使检察机关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等14个罪名的自行侦查权,立案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12人,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司法腐败。

四、紧紧围绕民生福祉,着力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两级检察院均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实行“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模式。严惩侵害未成年人刑事犯罪,依法批准逮捕1247人、提起公诉1774人,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坚持“依法惩戒、精准帮教罪错未成年人”,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414人、附条件不起诉243人,实施跟踪帮教1167人次。认真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以检察建议方式督促落实落细在校学生保护措施,并积极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等制度的落实。不断深化“颍苗青青”未检品牌建设,全面落实检察长、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制度,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用力做好公共利益保护。始终把握“公益”这个核心,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持续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46件,提起公益诉讼161件,督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1364.55万元、国有财产1944.92万元。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聚焦“舌尖上的安全”,针对饮用水源地、城市二次供水、网络外卖以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等问题,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系列专项监督,并对58件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提出惩罚性赔偿诉讼。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办理燃气安全、公共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33件。聚焦“头顶上的安全”,探索开展“外墙墙皮脱落”专项监督,积极推动住建部门对全市建筑外墙质量开展专项检查;聚焦“脚底下的安全”,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窨井盖管理协调联动机制,着力消除路面安全隐患。

用情做好弱势群体保护。强化对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从严惩治以保健、养生、理财等为幌子进行“骗老”“坑老”刑事犯罪,依法批准逮捕763人,提起公诉1700人,并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在办理朱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为30余名受骗老人追回200余万元。依法助残扶残,严惩针对残疾人犯罪和利用残疾人实施犯罪的行为,批准逮捕191人,提起公诉234人。严惩强奸、强迫卖淫、强制猥亵等侵害妇女人身权益犯罪,批准逮捕1338人,提起公诉1738人。坚持开展协助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审查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68人,综合运用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方式,办理帮助农民工讨薪、追索工伤赔偿等案件265件,依法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五、紧紧围绕强基固本,强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着力加强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及阜阳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等工作,严格落实政治学习制度,不断深化提升检察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常态化开展“案说政治、案说党建”主题党日活动,全市检察机关共11个基层党组织被评为“五星级”党支部。

着力深化涉检改革。全力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配合做好相关检察人员转隶、线索移交、案件交接等衔接工作,确保案件有序对接、工作无缝衔接。不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突出办案检察官主体地位,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落实办案责任终身负责制。稳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统一招录聘任制书记员,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各履其职、各负其责。全面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更加突出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加快建立检察官业绩考评体系,突出“案-件比”办案质效导向,引导检察官认真履职尽责。

着力夯实基层基础。通过岗位练兵、集中授课、业务竞赛等方式,加快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大力选拔任用中青年干部,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梯次。着力配齐配强基层院领导班子,实施“品牌、典型”双引领工程,全面提升基层检察工作质效。大力推进“智慧阜检”,全面应用智能语音、智能辅助办案、远程提讯系统以及公益诉讼智慧平台、快速检测实验室等。全面升级改造两级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打造便民化服务、集约化管理、智能化应用“一站式”检察服务工作区。

着力强化自身监督。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实现对基层院政治巡察全覆盖,如期完成市委巡察整改任务,着力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司法办案监督,加强案件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法律文书及重要案件信息公开,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办案“三个规定”以及重大事项填报制度,共填报干预司法办案1014件。扎实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专项工作,结合检察干警身边发生的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

五年来,我们不断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检察、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以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等检察工作,并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自觉接受民主监督,扎实推进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执法执纪监督员对检察办案活动进行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主动公开各类法律文书、重要案件信息以及检察办案数据,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经常性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案件听证评议,诚恳接受意见建议。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锐意进取,各项检察工作稳中向好,主要检察业务稳居全省第一方阵,检察干警个人和集体荣获省级以上荣誉及记功表彰82人次,检察队伍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检察公信力明显提升。阜阳检察工作的发展与进步,始终离不开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感受到做好检察工作必须做到五个“始终坚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力现代化美好阜阳建设;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始终坚持法律监督的职能定位,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始终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着力锻造铁一般的检察队伍。同时,我们也深刻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保障高质量发展的举措不够精准有力;司法理念更新不够及时;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充分;干部队伍结构有待优化;违法违纪问题仍有发生;司法公信力需要持续巩固,等等。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推动解决。

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及安排

今后五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进一步完善法律监督体系、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推动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为谱写现代化美好阜阳新篇章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以更加有力的措施,自觉服务发展大局。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检察工作,聚焦阜阳“十四五”发展规划,找准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努力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创优营商环境升级版提升行动,聚焦企业“生存之难”、解决企业“发展之困”、实现企业“预期之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两化一推”,扎实开展“四送一服”活动,着力创建一流营商环境。认真落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检察办案意见,常态化开展涉民企立案监督、涉民企刑事“挂案”清理等工作,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经济犯罪,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专业化监督+社会化治理”工作机制,继续开展“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检察,全面落实“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二、以更加有力的履职,主动维护社会稳定。严格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经济安稳等犯罪,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阜阳建设。严厉打击整治“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违法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精准治理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积极参与网络综合治理,严厉打击网络金融犯罪活动,促进防范化解经济社会发展领域风险。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检察环节释法说理,积极推动司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矛盾化解同步推进的办案模式,切实加大依法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力度。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减少社会对抗、促进和谐稳定。认真落实法律监督年度报告、专题报告制度,结合司法办案精准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促进源头防治、系统治理,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三、以更加有力的担当,积极促进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健全“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和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强化刑事诉讼和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推深做实刑事检察。强化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的民事检察思维,坚持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同步推进,健全虚假诉讼防范、发现和制裁机制,着力提升司法公信。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以化解行政争议为牵引,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延伸,着力加强行政检察工作,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公益”的核心定位,着力解决重点领域、民生领域损害公益问题,让更多的人享受到“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以更加有力的制度,优化规范检务管理。坚持案件全流程闭环管理,常态化开展案件流程监控预警、提醒和定期通报,持续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助推案件质效提升,推动落实司法办案终身责任制。突出“案-件比”质效评价导向,引导检察干警积极履职尽责,努力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诉累。积极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绩效考核与公务员考核的深度融合,完善检察工作绩效管理机制。全面实施检察人员分类招录、管理、保障和培训制度,健全员额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优化检察辅助人员管理,加强司法行政人员队伍建设。

五、以更加有力的举措,强化检察自身建设。突出政治建设,深化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党建与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大典型培树力度,深化文化育检工作。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大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推动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持续抓好“三个规定”的落实,坚持不懈正风肃纪,努力在全市检察机关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各位代表,站在新起点,踏上新征程。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人代会决议,牢记初心使命、团结拼搏实干,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助力阜阳在高质量发展中加快追赶跨越,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