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
会 议 文 件( 十 二 )
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20日在阜阳市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包来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极不平凡。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应变局开新局,破难题求突破,着力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发展,核心检察业务稳居全省第一方阵,新时代检察工作强市地位进一步巩固。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案件16530件,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2676人,审查起诉6700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的违法情形监督3330件次,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76件。
一、坚持凝心聚力,致力服务全市大局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面对疫情大考,自觉把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作为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坚持一手抓自身防疫,300余名检察干警投身防疫工作,奋战社区防疫一线;一手抓检察履职,以法治方式深度参与“战疫”。依法严惩各类破坏疫情防控犯罪,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涉疫案件衔接机制,针对销售假口罩、非法行医、妨害疫情防控等违法犯罪行为,主动介入侦查14件,监督立案4件,建议移送13件,提起公诉21件28人,确保疫情期间人心稳定、社会安定。颍上县检察院从严从快对全市首例涉疫案件辛某某妨害公务案提起公诉,颍泉区检察院办理的易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涉疫犯罪典型案例。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办案安全措施,运用远程提讯系统开展讯问2982次,为公安、法院、监委及律师提供远程提讯支持300余次,保障了监管场所绝对安全和刑事诉讼活动正常进行。
助力打好复工复产联动战。研究制定关于服务保障“六稳”“六保”25条检察办案意见,扎实开展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351”工程,以非常之力、尽非常之责保企业、稳就业,助力复工复产。依法惩治侵犯企业权益违法犯罪,起诉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合同诈骗以及“套路贷”等犯罪94人,依法监督“职业放贷人”违法诉讼案件96件,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落实“少捕少押慎诉”的司法理念,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让更多的企业“活下来”。对涉罪民企及其经营者依法不批捕12人、不起诉37人,对某汽运公司唐某某等11名企业经营者依法变更羁押强制措施。对于借款人因生产经营需要,在贷款过程中虽有违规行为但未造成实际损失的,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对于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为虚增业绩、融资、贷款等非骗税目的且没有造成税款损失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不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性处理。扎实开展涉民企刑事案件立案监督和“挂案”清理专项活动,监督立案5件,排查清理公安机关“挂而不侦、侦而不结”案件108件,依法对挂案近三年的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涉嫌伪造发票案等7起案件监督撤案,让民营企业甩掉“包袱”,放手发展。
助力决胜三大攻坚战。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查起诉非法集资、贷款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危害金融安全犯罪84件163人,就办案中发现的金融乱象,向金融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向市委报告,副省长、市委书记杨光荣、市长孙正东作出重要批示,有力推动了我市小额贷款、典当等行业清理整顿。倾力决战脱贫攻坚,依法办理涉扶贫领域职务犯罪14件18人,临泉县检察院督促依法快速返还100余万元涉案扶贫资金,让每一分扶贫款都用当其时。全面推进“司法救助+扶贫”,及时救助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困难群众21人,不让一个群众因案落在脱贫路上。牵头组织沿淮七市“服务保障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专项检察,会同市河长办全面实施“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开展涉水领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办理违法采砂、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案件138件,致力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
二、坚持护安维稳,着力建设平安阜阳
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强化刑事检察职能作用,批准或决定逮捕普通刑事犯罪1605件2090人,起诉4203件5599人。严厉惩治暴力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绑架等犯罪235人,起诉507人。依法对颍上“祖孙五人被杀案”等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侦查,从严惩处。着力惩治侵财型犯罪,批准逮捕盗窃、抢夺、诈骗等犯罪599人,起诉983人。持续打击毒品犯罪,起诉涉毒犯罪98件182人。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起诉制假售假、假冒注册商标等犯罪13件23人。严肃惩治网络犯罪,起诉网络诈骗以及帮助实施信息网络犯罪等案件87件234人,不让互联网成为犯罪“天堂”。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决心不变、力度不减,聚焦“六清”,实施“五大会战”,率先完成案件清结目标,高质量打赢专项斗争收官战。三年专项斗争,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793人,起诉995人,其中,涉黑案件26件391人、涉恶案件117件604人,依法办理了中央督导组、全国扫黑办、省扫黑办交办督办的邢丙军、王龙、王忠良、陈春柱涉黑案以及王振青、马莉娟涉恶案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推动建立快侦快捕快诉快审机制,对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实行检察长专案负责制和院领导担任第一公诉人制度,一律提前介入侦查,提出补充侦查意见4200余条。“是黑恶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一个不凑数”,依法改变侦查机关涉黑涉恶定性31件136人,追捕追诉36人。深入“破网打伞”,移送 “保护伞”线索573条,市纪委监委根据移送线索查处了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原支队长程广超等一批“保护伞”案件。突出“打财断血”,督促并协助处置涉案财物4.5亿元,强化对生效裁判财产刑执行监督,坚决铲除黑恶犯罪势力经济基础。结合办案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30份,在做好“后半篇文章”上聚焦用力。三年之战,全市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情节轻微及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的犯罪嫌疑人不批捕79人、不起诉743人。在依法严惩刑事犯罪的同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案件4316件5507人,适用人数达86.3%,量刑建议采纳率97.8%,促进罪犯改造、修复社会关系。市检察院办理李某等7人集资诈骗案促使6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赃917万元,有效化解了被害人多次群访。持续创建“温暖控申”,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开展涉检信访积案化解专项行动,成功化解了长达20年杨某某信访案等一批积案老案。注重检察环节释法说理,以“检察开庭”的方式,对146起申诉案件实行公开听证审查。一起因邻里关系引发的诉讼纠纷历经13年仍申诉不止,市检察院依法受理后邀请省、市人大代表到现场公开听证,最终促使双方握手言和。
三、坚持公平正义,助力建设法治阜阳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基层检察院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实现全覆盖,紧盯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降格处理及不当立案、违法侦查等问题,监督立案69件、撤案92件,纠正漏捕51人、漏诉101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86件次,确保不枉不纵。秉持客观公正立场,用良知追问司法正义,复查刑事申诉案件35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72件。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76件,依法对李某等3人违规减刑案提请法院撤销裁定,坚决防止违规提前出狱现象。探索对颍上、颍泉两地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对投身援鄂抗疫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社区矫正人员赵某某提出减刑意见并被采纳,央视《焦点访谈》作了典型报道。
提升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坚持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同步推进,办理民事诉讼监督819件,提出提请抗诉17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1件,对审判程序违法提出检察建议108件。强化执行监督,对违法执行、消极执行等提出检察建议192件。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66件,提请抗诉10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突出虚假诉讼监督,围绕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以及涉黑涉恶领域的“假官司”,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82件,依法办理了武某某等人虚假诉讼案,让7家民营企业恢复生机。针对虚假诉讼案件暴露出法院审理及律师代理问题,分别向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致力共同维护诉讼环境的“碧水蓝天”。
深化职务犯罪检察。坚决履行检察机关惩治腐败的政治、法治责任,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17件127人,决定逮捕29人,提起公诉121人,依法办理了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从辉、省人防办原副主任管早临、颍泉区公安分局原局长孙德亮受贿案等一批有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加强“监检”衔接,会同监委、法院、公安机关制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规范提前介入和案件移送程序,提前介入调查40余件。坚持配合与制约并重,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退回补充调查8件,依法改变移送起诉事实和性质认定4件,不起诉1人。认真行使检察机关自行侦查权,全力参办 “11·12”刑讯逼供案,依法对2名公安干警涉嫌徇私枉法罪立案侦查,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
四、坚持为民司法,倾力回应群众关切
加强对公共利益司法保护。牢牢把握“公益”这个核心,做强公益诉讼检察。聚焦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重点领域,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75件,提起诉讼48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9件,民事公益诉讼39件。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办理燃气安全、农村饮用水安全、特殊群体权益保护、英烈保护等新领域案件155件。开展“守护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监督,太和县检察院向13家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履职。市检察院和颍上县检察院支持市环保部门就江西某化工企业非法倾倒危化物一案提起诉讼,促使该企业主动赔付生态修复费2082万元。一年来,共监督清理被污染及非法占用河道127公里,净化被污染水域1800余亩,修复耕地133亩,清理各类废物近6万吨,索赔生态资源损害赔偿金3400余万元,挽回国有财产损失1038万元,让违法者必须为受损的“公益”偿付代价。
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惩侵害未成年人刑事犯罪,依法批捕88人,起诉138人,太和县检察院办理的刘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依法惩治未成年人犯罪,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81人、附条件不起诉53人,跟踪帮教382人次。打造“颍苗青青”未检品牌,两级院集中挂牌设立未检办公室,牵头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103名检察长或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界首市检察院制作的《西游普法之未检保护》荣获最高检“十佳”微动漫作品奖。没完没了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针对校园性侵等突出问题,集中向全市教育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公开送达检察建议并督促整改,用法治的“阳光”呵护祖国的未来。
加强对特殊群体司法保护。严惩强奸、拐卖、强制猥亵、强迫卖淫等侵害妇女人身权益犯罪,提起公诉387人。批准逮捕借保健、养生、理财等幌子“骗老坑老”犯罪嫌疑人111人,提起公诉294人,临泉县检察院在朱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为30余名老年人追回养老钱200余万元。依法助残扶残,严惩针对残疾人犯罪和利用残疾人实施犯罪,批准逮捕30人,提起公诉52人,让残疾人活的更有尊严。综合运用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方式,帮助农民工讨薪、追索工伤赔偿等,办理案件127件,用检察力量坚决为农民工“撑腰”。
五、坚持严管厚爱,强力锻造检察“铁军”
突出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政治学习“第一议题”制度,教育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常态化开展“案说政治、案说党建”主题党日活动,着力破解政治与业务“两张皮”问题。
不断夯实基层基础。继续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完成市检察院省级财物统管,建立检察官业绩考评体系,组建全市知识产权、虚假诉讼监督等新型办案团队,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成为常态。开展优化刑事“案-件比”集中攻坚,督导检察官强化责任、提升能力,努力把工作做到极致,2020年刑事“案-件比”为1.48,同比减少了约1000个不必要的办案环节,避免了不应有的程序空转。开展《民法典》大学习大培训大宣传,颍州、临泉、颍上等检察院采取每周“夜学”、领导讲堂、检察官教检察官等形式加强教育培训,市检察院选派6名业务骨干到基层检察院蹲点指导,着力加强队伍素能建设。深化公益诉讼智慧平台应用,新建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应用认罪认罚量刑智能辅助系统,“智慧阜检”成为全省品牌。
着力强化自身监督。细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开展政治监督谈话,实现对基层检察院政治巡察全覆盖,着力加强对基层领导班子管理监督。扎实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组织开展全市检察队伍“13+2”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整风精神”加强作风纪律建设。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办案等“三个规定”,工作做法得到最高检张军检察长、省检察院和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让案件说情者“免开尊口”。
一年来,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始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检察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办结4件市政协委员提案,主动提请人民监督员对13类案件及办案活动进行监督。自觉加强和改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经常性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案件听证评议,诚恳接受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主动公开各类法律文书及重要案件信息,推进“检察开放日”常态化,1100余名各界人士走进检察院、了解检察官,监督检察工作。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19个集体和52名检察干警荣获省级以上荣誉称号及记功表彰,特别是在全国、全省业务竞赛中,一举荣获全国“案管业务能手”1名、省“十佳公诉人”3名、省“案管业务标兵”2名,全省瞩目。扫黑除恶、服务民营经济、公开听证、积案化解等十余项工作在全省作了经验介绍,20余件案件入选全国全省各类典型案例。这些点滴进步,得益于党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大力支持,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配合与制约,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检察理念还须更新、落实,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不够自觉主动;法律监督需要补强,行政检察、民事检察仍有明显短板;队伍政治业务素质需要提高,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思维惯性仍然存在;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需进一步强化,少数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影响恶劣、教训深刻;基层基础仍需大力加强等。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加以解决。
2021年主要任务
2021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和省检察院决策部署,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奋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开启新阶段现代化实力阜阳大美阜阳建设新征程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以更高的站位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坚持用新发展理念引领检察工作,聚焦阜阳“十四五”发展规划,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为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法治服务和检察产品。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继续推进“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建设”专项检察,全面实施“河湖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加强涉农领域检察监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持续做好涉民营企业“挂案”清理,以更大的力度保护民营经济,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以更大的力度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安全、经济安全、网络安全等犯罪,促进防范化解经济社会发展领域风险。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严惩、高压态势,深入打击整治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违法犯罪,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精准治理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少捕少押慎诉”司法理念,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注重检察环节释法说理,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三是以更实的举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准确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大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专项整治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特别是“纸面服刑”问题,依法查办司法人员渎职犯罪,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突出问题。加强公益诉讼检察,把检察建议做出刚性,助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大力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优化降低“案-件比”等工作,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把群众身边的一个个“小案”都当成“天大的案件”办好,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四是以更严的标准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动摇,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持续强化理论武装,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大力加强专业化建设,涵养司法良知,提升专业能力和群众工作水平。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打造“群众身边、百姓满意”的基层检察院。加强对“关键少数”监督管理,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决清理队伍害群之马,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征途漫漫、惟有奋斗。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人代会决议,育新机开新局,乘势而上、担当作为,奋力建设高质量发展检察工作强市,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百年华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