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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9年1月)
时间:2020-09-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121日在阜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会议上

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包来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稳中有进,核心检察业务位居全省第一方阵,为奋力建设新时代检察工作强市打开了新局面

一、聚焦全市发展大局,保障大美阜阳建设取得新成效

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积极参与打击逃废金融债务犯罪、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等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批准逮捕涉金融领域犯罪嫌疑人40人,提起公诉40人。严厉打击集资诈骗、网络传销以及“善心汇”“套路贷”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审查起诉多达97名被告人涉嫌特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严肃惩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对被告人魏某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累计金额达156亿元的犯罪案件提起公诉。

助力精准脱贫攻坚战。研究制定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 17条意见,为保障脱贫攻坚战提供良好法治环境。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惩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等蝇贪”“蚁贪,共依法逮捕涉农领域犯罪嫌疑人19人,提起公诉11人。注重法治扶贫,组织开展司法救助+扶贫专项行动,救助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家庭42,发放救助资金80万元,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市脱贫攻坚优秀包保单位”。

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以最严密的法治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8人,起诉36人。开展打击非法处置、转移、倾倒固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临泉太和县检察院监督查办了跨省市倾倒有毒固废犯罪案件46人。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监督移送案件线索7件,监督立案14件。开展公益诉讼生态检察攻坚战,加强同环保部门协作,发出环保类诉前检察建议268份,提起环保类公益诉讼9,经督促整改恢复耕地152清理河道33公里处置有毒有害固废600余吨,为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贡献了检察力量

致力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制定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12措施,明确提出五个坚决七个着力,规范办理涉及民营企业案件,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严格司法标准,坚决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选择性执法、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对涉及民营企业案件依法监督撤案7件,不批捕 16人,不起诉7。优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危害民营企业发展的欺行霸市、强迫交易、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案件1217人。加强“检企共建”,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检察行活动,在经济开发区、医药产业基地设立检察工作站,搭建服务民企的绿色通道

二、聚焦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阜阳建设展现新作为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坚持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第一责任,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951人,提起公诉5272人。坚决惩治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两抢一盗”、涉枪涉爆等犯罪966人,对社会关注的尤某酒驾毒驾致人死亡逃逸案和“阜阳漂移哥”案,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依法提起公诉,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持续重拳打击毒品犯罪,批准逮捕涉毒犯罪嫌疑人263人,提起公诉256人,坚决遏止毒情蔓延势头。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加大办案力度,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42214人,提起公诉21224人,依法办理了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以邢丙军为首52人、以吕剑为首30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犯罪案件。强化机制建设,成立全市专业人才库和9个专业化办案组,市检察院挂牌督办领办14件,两级检察院领导出庭支持公诉16件。注重“破网打伞”,发现并移送充当“保护伞”线索5件。严把案件质量关,对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对侦查活动开展合法性审查,纠正漏捕15人,提起刑事抗诉814人。

依法保护弱势群体。从严惩治“骗老”“坑老”犯罪,依法办理王某某等8名被告人诱骗老年人投资的集资诈骗案。集中开展协助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帮助4870名农民工追回工资6100余万元,审查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0人。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依法打击拐卖、虐待、性侵、校园欺凌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18人,对18名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助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两级院29名检察长、副检察长担任辖区内中小学兼职法治副校长。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刑事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批准逮捕88人、不起诉157人。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280名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借鉴“枫桥经验”创建“温暖控申”,集中化解信访积案23件,和解息诉136件。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46件,实现“案结事了”。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公开听证机制,注重检察环节释法说理,着力减少社会对抗。

三、聚焦维护公平正义,助推法治阜阳建设体现新担当

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严格落实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等司法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全年无一起错案,无一起生效判决无罪案件。强化对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4件,监督撤案103件;依法退回补充侦查1727件次,纠正漏捕80人,纠正漏诉124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准逮捕290人,不起诉72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46件。

加强刑罚执行活动监督。加大对刑罚变更执行的监督力度,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48人,着力解决“有权人”“有钱人”前门进后门出问题。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监督纠正刑事执行违法违规51件、执行刑期计算错误19人。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提出纠正意见381人次,依法监督收监执行47人。

深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手段,着力加强对法院民事行政审判活动、执行活动和虚假诉讼的监督。共办理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297件,同比上升66.85%;依法提出提请抗诉73件,同比上升37.74%;监督民事执行案件76件,同比上升117.14%,加强对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助力法院 “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监督,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情形发出检察建议417件。注重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督促和支持起诉22件,监督虚假诉讼4件。

四、聚焦提升司法公信,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迈出新步伐

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坚持“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建立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稳步推进员额检察官晋升和选升工作,推动落实职业保障政策,加强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25名检察人员按规定退出员额。继续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新选任检察官助理68名,88名聘任制书记员经全省统一招录将成为首批司法雇员。突出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全面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基层院内设机构精减到8个。推进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常态化,入额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办案数占办案总量的74.8%

积极对接监察体制改革。市检察院成立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专门机构,各基层检察院设立专门办案团队,出台做好监委移送案件办理工作意见,实现了监察调查与检察办案的有机衔接。推行捕诉合一、提前介入、快捕快诉、全程跟踪的办案机制,着力形成反腐合力。共办理监委移送案件8397人,依法起诉6678人。市检察院检察长亲自办理了省监委移送的原蚌埠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赵明伟涉嫌受贿案,并出庭支持公诉,彰显了严厉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

深化检察公益诉讼改革。认真总结改革试点经验,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持续强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共排查收集线索627件,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50件,提起公益诉讼13件,其中,界首市检察院就水务部门对浴场违法开采地热水怠于履行水资源监督管理职责案,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诉求。组织开展 “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对重点场所、重点领域食品安全问题发出检察建议51件。市检察院在依法追究张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刑事责任的同时,首次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成为全国检察机关对违法犯罪行为人民事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例。针对部分烈士陵园和塑像毁损问题,依法开展保护英烈公益诉讼监督。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并给予充分肯定。

完善检察监督机制。改革监督方式,推行“捕诉合一”,做到诉讼职能与监督职能并重,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推进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实行检察建议当面宣告制度,并邀请利害关系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提升了检察建议的刚性。全面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两级院检察长直接列席审委会13次,委托副检察长列席35次。市检察院立案侦查了阜阳监狱民警何某某涉嫌徇私舞弊减刑犯罪案件,此案是去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我省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第一起司法工作人员涉嫌损害司法公正的职务犯罪案件。

五、聚焦全面从严治检,打造过硬队伍彰显新形象

聚精会神抓党建。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三查三问”,扎实推进“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优化党内政治生态,切实加强党组自身建设。严格落实党建“两个责任”,建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六项制度”,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市检察院3个党支部分别被评为全市“五星级”党支部和市直先进党支部。

从严从实抓队伍。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建立新时代讲习所,举办“书记讲堂”,组织分层轮训,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突出专业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工作“四大工程”,推进干部交流,开展全市业务竞赛和精品案件评选,着力提升检察人员精准化办案本领。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扎实开展“严肃纪律作风、促进规范司法”集中整顿活动,持续整治“五种不良作风”,大力倡导“马上就办、办就办好”。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零容忍”态度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查处。2018年,颍东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文化示范院”,全市检察机关2个集体荣记二等功,35个集体和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

坚持不懈抓规范。建立和完善案件常态化评查机制,实施全市公诉案件庭审“随机听庭”制度,强化案件质量动态全程监管,共评查案件4738件,随机听庭28次,对发现的司法不规范问题一律记入执法档案。深化检务公开,举办以防治校园欺凌、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等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27场次,公开各类法律文书4476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7126条。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免费提供电子卷宗光盘1911份,积极构建新型检律关系。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主动邀请各级代表委员400余人次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案件评查,开展公诉庭审评议。

夯基固本抓基础。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加强基层检察院班子建设,建立落实“两个责任”市检察院党组书记集体约谈、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年度述职述廉制度,对太和县和颍州区检察院开展政治巡察。实施基层检察院“品牌、典型”双引领工程,大力推进“智慧阜检”,全面应用智能语音办公和远程提讯系统,全面建设“12309”检务服务中心,打造便民化服务、集约化管理、智能化应用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工作区。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新时代有新担当新作为,主要业务工作位居全省前列,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检察工作对接全市工作大局还不够充分和精准,检察人员政治站位和大局意识还需要提升;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与人民群众对新时代美好生活的期盼还有差距,还一定程度存在着不善监督、不愿监督等问题;干部队伍结构有待优化,高层次骨干人才短缺;“两个责任”还压得不够严不够实,检察人员违法违纪和司法不规范问题仍有发生;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和应用水平较为薄弱,基层检察院经费保障出现困难等。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目标,切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着力打造忠诚阜检、公信阜检、智慧阜检,为现代化大美阜阳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定不移地服务保障发展大局。始终坚持把服务服从顺应大局作为履职之要,紧紧围绕“双轮驱动”战略和“五大专项行动”谋划部署检察工作。全力投入“三大攻坚战”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开展防范金融风险、法治生态保护、司法精准扶贫和扫黑“破网打伞”工作。严肃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着力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法治产品和检察服务。

二是坚定不移地推进民生检察。始终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着力维护民生民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强化社会治理,大力推进平安阜阳建设。持续开展“生态检察”攻坚战和“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着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保护、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强化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是坚定不移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始终坚持把促进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不断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坚决落实国家监察法和刑事诉讼法,加强纪法衔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守法律监督宪法定位,聚力打造刑事检察“优化版”、民事行政检察“强化版”、检察公益诉讼“升级版”。更新监督理念,提升监督质效,努力构建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格局,着力推进法治阜阳建设。

四是坚定不移地深化检察改革。始终坚持把提高司法公信力作为根本尺度,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不断提升改革整体效能。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与检察权运行新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完善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绩效考核与监管惩戒制度,切实提升司法办案的质量、效率和效果。突出专业导向重塑内设机构,组建新型化办案团队,对刑事案件实行“捕诉合一”,加强检察公益诉讼职能,解决“重刑轻民”问题。强力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主动拥抱大数据、人工智能,推动现代科技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

五是坚定不移地建设过硬队伍。始终坚持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最高原则,突出抓好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专业能力培训和人才培养,加快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步伐。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着力规范司法行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坚决将“严”字长期坚持下去,坚决铁面执纪问责,努力打造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使命必须有新担当。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人代会决议,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奋力建设新时代检察工作强市,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大美阜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 2019118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