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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年2月)
时间:2020-09-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7年2月7日在阜阳市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德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六年的主要工作

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六年,是阜阳励精图治、加速崛起,经济社会建设取得显著成就的六年。六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总体发展思路和奋斗目标,紧扣“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和“全面加强公信力建设”主线,致力于加大办案力度、狠抓质量效果、提升规范水平、锻造过硬队伍,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六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5125人,提起公24490人;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792件1090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489.12万元;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806件,监督落实1709件;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21人;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7252件,初信初访化解率为92.8%,为保障平安阜阳、法治阜阳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一、 适应新常态,助推第一要务

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努力以新作为推动新发展。

着力维护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制定《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指导性意见》,引导全市检察人员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保驾护航。坚决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起诉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严重经济犯罪嫌疑人1264人;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嫌疑人242。开展查办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专项工作,起诉74人,包括有全国性影响的非法经营疫苗案4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起诉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嫌疑人25人。着眼保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调查研究,精心把握政策法律界限,慎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保护市场主体的形象和活力。

着力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坚决打击直接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放火、爆炸、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嫌疑人1131人,起诉1209人;批准逮捕抢劫、抢夺、盗窃等侵财型犯罪嫌疑人3623人,起诉4418人。严惩毒品犯罪,批准逮捕1928人,起诉2208人。对秦伟明等7人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吗啡”130公斤的特大案件提起公诉,法院均处以重刑,形成震慑效应。加强弱势群体司法保护,批准逮捕强迫劳动、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嫌疑人74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探索构建轻微刑事案件捕前调解机制,注重检察环节释法说理工作,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司法全过程。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批准逮捕326人,不起诉121人,附条件不起诉48人,上述人员无一再犯罪。构建未成年人关护体系,实行犯罪档案封存制度,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措施。我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

着力维护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的职务犯罪大要案,立案侦查厅级干部3人、处级干部33人、科级干部197人。依法查办省教育厅原副厅长杨德林、六安市委督导组原副组长陈新民、临泉县原县长郁杉等人受贿案。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近三年立案查处涉农扶贫领域“小官蝇贪”153人。严惩围猎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犯罪,立案查处86人。抓获潜逃犯罪嫌疑人64人。市检察院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领办、提办、交办、督办等方式,在国税、城建、教育、医疗卫生系统集中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窝案串案。职务犯罪案件的有罪判决率保持100%。坚持侦防一体推进、同向发力,广泛开展法治宣传、警示教育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活动,结合办案提出堵漏建制的预防建议389份,均被采纳,检察预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二、顺应新期待,强化监督主业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宪法定位,主动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不断加大监督力度、提升监督质效。

加强对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坚守防冤底线,着力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刑讯逼供、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431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325件。纠正漏捕440人,纠正漏诉165人。对经审查认为证据不足的案件,决定不批捕1505人,不起诉382人。对经审查认为法院明显不当或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32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97件。

加强对刑罚执行活动和监管活动的监督。着力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保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清理久押不决案件21件39人。紧盯“有权人”、“有钱人”,重点查处“前门进后门出”问题,对全市社区矫正人员逐一进行核查,针对监外执行脱管、漏管情况,监督收监执行103人、上网追逃41人。严查社区矫正背后的职务犯罪,依法对颍上县夏桥镇司法所原所长张宏志涉嫌徇私枉法案立案侦查,实现社区矫正监督手段新突破。加强派驻检察室建设,2个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及行政执法的监督。构建对民事行政诉讼多元化监督格局,依法提出抗诉10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84件,提出执行检察建议340件。开展查办虚假诉讼、仲裁专项活动,48件此类案件得到监督纠正。持续开展“督促行政履职、预防国资流失”专项行动,办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案件502件,行政机关采纳整改建议492件。与市国土资源局建立加强国土资源管理、防止国土资源收益流失的联动机制,督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27亿余元。严肃查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行政执法人员226人、司法人员79人,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三、 聚焦新课题,提升规范水平

将严明规范作为法律监督的核心要求,以组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为抓手,着力解决影响检察公信力的突出问题。

注重理念引领。通过组织专题报告会、专家论坛、全员集中春训等活动,以及制作《不规范问题提示卡》、开设“不规范现象曝光台”等形式,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深刻认识“打铁还需自身硬”的道理,自觉强化保障人权与打击犯罪并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依法监督与接受监督并重的观念,致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粗心、粗放、粗糙”问题,促进养成“精心、精细、精致”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工作追求。

注重立见立行。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采取个案评查与集中复查、内部查摆与开门纳谏相结合的方式,列出问题清单,对照检查整改。对7件法院作无罪判决案件以及捕后撤案、不起诉案件,由市检察院领导牵头、组成专班进行全面复查。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职务犯罪案件涉案财物管理、执法监督员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复查、检查发现的司法不规范问题,逐一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严格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对违反办案规范要求的检察人员严肃问责。

注重抓常抓长。制定《执法风险评估预警工作规定》、《案件质量评查暂行规定》,修订加强案件线索管理、办案安全防范、业务绩效考评等制度32项,使司法办案的各个环节有章可循。强化案件管理部门职能作用,全面建立办案人员执法档案,统一应用网上办案系统,以办案督查、质量评查、文书检查、责任追查为手段,经常性地组织开展专题“会诊”,实现了对办案工作的流程管理、动态监控、刚性制约,以检察环节规范司法倒逼或促进其他环节司法办案工作的严明规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省检察院评查认为,阜阳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成效突出。

四、应对新挑战,推进司法改革

根据统一部署,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扎实稳妥地组织开展司法改革,为检察工作注入新的生机。

实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深入调查摸底,加强对策研究,做好思想工作,引导检察人员充分认识司法改革的重大意义,把握改革要求,坚定改革信心。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组织开展员额内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遴选工作。全市两级检察院327名员额内检察官、177名检察官助理选任到位,其中45岁以下人员占入额检察官的55%,本科以上学历占93%。通过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实现了优秀人才向办案一线集聚的目标。

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根据中央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5年启动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作为首批试点单位,我市检察机关对此高度重视,以生态环境和国有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为重点,加强对侵害社会公益行为的监督。提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89件,已监督落实65件督促依法关闭5个重污染企业、对2个企业和5个卫生院作出限期整改的处罚决定。提起公益诉讼5件,办理了全省首例涉及环境保护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法院支持检察机关诉求并当庭作出判决

探索构建工作运行新机制。在企业、乡村、社区设立检察官服务站,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接受法律求助,提供便民服务。拓展监督视野,试行对公安派出所(队)检察监督机制促进办案源头规范。加强与公安、法院配合协作,积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普通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比例从2011年的9%提高至50%。建立律师派驻工作站参与接访和代理申诉制度,推行“案管+微信”的接待律师新模式,查办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案件23件,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先后就45件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的职务犯罪案件,接受人民监督员评议,评议意见均予采纳。推进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新媒体建设,搭建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平台。运用案件管理信息系统,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9035条,公开法律文书2001份,积极打造“阳光检务”。

五、 树立新标杆,锻造过硬队伍

坚持不懈抓党建、带队建,努力提升检察人员政治业务素质,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坚持政治立检。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讲看齐、见行动”及“严纪律、转作风、提效能、促服务”活动,引导干警充电补钙、固本培元,增强“四个意识”、砥砺职业操守。56个集体、98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市检察院及颍东区、阜南县检察院被评为第十届“省文明单位”。

坚持素能强检。实施“业务骨干人才三年倍增计划”、“检察干警强化培训三年计划”,通过岗位练兵、集中授课、业务竞赛、评先评优等方式,激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业务骨干储备渐成规模。3人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2人入选全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库,18人获得全省检察业务竞赛“十佳”、“标兵”称号。

坚持文化育检。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意见》,“道德讲堂”、“文化讲坛”为载体,开展“孝老爱亲好干警”、“和睦友善好家庭”等评选表彰活动,厚植检察人员法治修养、职业素养和人文涵养。以“中国好人”、“安徽好人”、“阜阳好人”、“省最美家庭”、“市最美政法干警”为代表的一批崇德向善典型相继涌现,传递了检察正能量,营造了机关好生态。

坚持从严治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行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到市检察院述职述廉等制度,突出抓好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完成对8个基层检察院的巡察全覆盖,组织开展检务督察48次,发现并整改问题90个。“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

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加强对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的指导,实行“一院一策”,帮助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实现平稳健康发展。以组织开展“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活动为抓手,激励基层检察院夯实根基、创先争优。太和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四化建设”示范院,阜南县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临泉县、颍上县检察院被树为全省检察机关典型,3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先进检察院。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需要接受监督”的理念,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扩大检务公开,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市检察院先后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反贪污贿赂、民事检察、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以及基层检察院建设、规范司法行为情况,听取审议意见,落实整改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开展。

各位代表,六年来,全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始终离不开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与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六年来的检察工作实践,使我们深刻体会到:必须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统一领导,依靠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准确把握检察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契合点,强化责任担当,助推“五大发展”;必须始终坚持立检为公、司法为民,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必须始终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综合发挥“监督、打击、预防、教育、保护”的检察职能作用,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必须始终坚持从严治检,不断提高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努力锻造靠得住过得硬的检察队伍。

回顾六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检察人员的司法理念、知识水平、办案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特别是司法改革的要求;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充分,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的情况依然存在;“粗心、粗放、粗糙”的顽疾尚未得到根治,规范化建设任重道远;基层检察院队伍结构性矛盾没有明显缓解,案多人少问题比较突出;个别检察人员违法违纪,严重损害了检察公信,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推动解决。

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及2017年工作安排

今后五年,是我市推动“五大发展”、决战脱贫攻坚、建设大美阜阳的关键时期。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是:全面贯彻市委和省检察院决策部署,强化“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强化监督措施,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检察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致力破解难题、应对挑战,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再上新水平,为阜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司法保障。

2017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更加主动服务大局。围绕我市推动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营造鼓励探索、宽容失误的法治化创新环境;坚决查办、积极预防实施工业化、城镇化“双轮驱动”战略中的职务犯罪,促进城乡协同发展;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守护阜阳绿水蓝天;严惩涉众型经济犯罪、危害企业发展的刑事犯罪,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维护良好营商环境;持续开展查办和预防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坚决斩断伸向老百姓救命钱的“黑手”,促进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

2、更加有效履职尽责。牢记维稳第一责任,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保持禁毒高压态势,专项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坚决查办“医闹”、校园暴力涉及的刑事案件,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坚持反腐力度不减、节奏不变,重点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大要案,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直接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检察预防,促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坚守防冤底线,全面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原则,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法律检验。加大诉讼监督力度,致力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坚决纠正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刑讯逼供、超期羁押、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健全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深化对公安基层派出所(队)执法监督工作持续开展督促行政履职专项活动,全面推开公益诉讼试点。坚决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

3、更加坚定推进改革。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制定明晰的权力清单,充分发挥办案主体积极性,提升办案质效。改进检察机关办案组织形式、运行方式和管理模式,严格执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追究制,完善职业保障措施,激励检察人员多办案、办好案,严防行为失范。坚决贯彻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未雨绸缪,积极对接,确保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4、更加努力建好队伍。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文化建设、素能建设、效能建设,自觉讲看齐、重担当、作表率。落实“两个责任”,严肃政治生活,严厉正风肃纪,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机关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市人大本次会议决议,保持清醒、保持定力、保持韧劲,以求真务实的作风、锐意进取的姿态奋力开创工作新局面,在大美阜阳建设中彰显检察担当,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