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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6年1月)
时间:2020-09-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6年1月27日在阜阳市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

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德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总体发展思路和奋斗目标,以“强化司法办案、狠抓质量效果、提升规范水平、锻造过硬队伍”为总抓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515人,提起公诉4461人;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41件196人,决定逮捕111人;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72件,向法院提出抗诉19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8件;针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纠正通知书426份,已监督落实386件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881件,检察长接访527人次,涉检信访案件的初访化解率达到93.7%,为保障平安阜阳、法治阜阳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致力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主动对接经济发展新常态。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我市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指导意见》,引导全市检察人员更新司法理念,改进办案方式,注重监督效果,助推第一要务。坚决查办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经济犯罪,批准逮捕破坏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12人,提起公诉234人。依法对褚建华等12名犯罪嫌疑人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提起公诉,法院均作有罪判决。加大对城市规划、工程建设、国土资源开发等领域商业贿赂的打击力度,立案侦查其中的国家工作人员权钱交易犯罪58人。

——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查办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查处征地拆迁、新农村建设、农业补贴、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小官大贪”问题,立案侦查85人。深入分析涉农职务犯罪新特点、新动向,提出打击和防范的对策建议,得到市委的重视。积极参与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16名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药品等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

——积极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对破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依法监督治理,督促临泉县环保局对存在重污染问题的庙岔镇生猪养殖场和瓦店镇塑料颗粒加工厂分别作出限期整改和拆除、关闭的处罚决定;对阜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专项调查,督促颍东区环保局依法履职、集中整治,有效化解多年信访问题,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为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诉前程序典型案例予以推介。

二、致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牢记维稳第一责任。严厉打击直接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放火、爆炸、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嫌疑人165人,提起公诉172人;批准逮捕抢劫、抢夺、盗窃等侵财型犯罪嫌疑人695人,提起公诉779人。积极投身全市禁毒攻坚主战场,坚决依法从重从快查处涉毒案件,批准逮捕392人,提起公诉744人。市检察院组织召开公检法机关办理涉毒案件证据标准研讨会和典型案例评析会,对于形成精准打击合力起到重要作用。

——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参与构建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会同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制定《关于办理刑事和解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促进轻微刑事案件捕前促调工作,最大限度修复社会关系。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当严则严的同时,对犯罪情节较轻,有认罪悔罪表现、得到被害方谅解的刑事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批准逮捕199人,不起诉55人。注重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决定不批准逮捕49人,不起诉9人,附条件不起诉8人,上述人员无一再犯罪。颍东区检察院构建全省首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体系,入选第十届“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

——依法化解涉检信访。适应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新要求,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完善检察长接访、下访、包案及风险评估、责任倒查机制,倡导增进群众感情、帮助排忧解难,注重释法说理、规范信访秩序,在努力减少涉检信访存量的同时,实现对涉检信访增量的源头控制。坚持有错必纠,体现人文关怀,决定给予刑事赔偿7件,支付赔偿金44万元;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予以司法救助18件,提供救助金36.6万元。

三、致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突出办案重点,保持反贪反渎力度。在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县处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45人;行政执法人员65人,司法人员8人;贪污贿赂案件大案率为97.5%,渎职侵权案件大案率为68.2%。依法对市体育局原局长闫森、太和县委政法委原书记郝彬、阜南县原副县长聂和平涉嫌受贿案立案侦查。持续开展追逃追赃工作,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7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700余万元。成功将长期负案潜逃国外的中国银行阜阳分行原行长殷云飞、铜陵市国税局原调研员柴国良缉捕归案。法院审结职务犯罪案件的有罪判决率为100%。

——充分发挥市检察院的办案主体作用通过领办、交办、督办方式,运用“系统抓、抓系统”方法,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医疗卫生等领域深挖细究,立案侦查职务犯罪窝案串案55件,形成震慑效应。高标准职务犯罪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信息数据中心、远程提讯室建设,提高侦查科技含量、智慧含量,推动办案方式和能力转型升级。

——坚持办案和预防一体推进、同向发力。组建全市检察机关法治宣讲团,开展普法宣传、警示教育197场次。市检察院和基层检察院检察长主动走出去,运用典型案例为党政领导干部作反腐倡廉报告,反映良好。配合市纪委编写《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系列读本,被市委确定为“三严三实”教育重点教材。预防职务犯罪纳入党校警示教育培训课程。结合司法办案,开展类案分析和预防调查,发出堵漏建制、完善管理的检察建议34件,被采纳30件。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520次,实现职务犯罪档案查询向干部选任工作的延伸。颍州区检察院开展国土系统预防工作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大精品预防项目”之一

四、致力提升诉讼监督效果

——加强对侦查活动、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32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34件;纠正漏捕60人,纠正漏诉27人;对审查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2件;法院审结9件,采纳抗诉意见7件。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对于经审查认为证据不足的案件,决定不批准逮捕346人、不起诉75人。

——加强对刑罚执行活动和监管活动监督。同步审查刑罚执行机关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意见,对于其中涉及73名罪犯的不当决定予以监督纠正。对全市5382名社区矫正人员逐一进行核查,针对存在的脱管、漏管等问题,监督收监执行33人。依法对九龙监狱三监区原教导员李永军涉嫌受贿案立案侦查。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并接受审议。

——持续开展“督促行政履职、预防国资流失”专项监督。办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案件147件,发出检察建议并被采纳145件,督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5.9亿元。颍上县检察院针对全县“一事一议”道路工程中存在的招投标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向28个乡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并督促整改,让民生工程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机制,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渎职犯罪,立案侦查20人。

五、致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聚焦作风之弊,扎实推动整改。坚持抓党建、促业务,抓班子、带队伍,完善党组民主集中制和中心组学习制度,检察长带头上党课,促进检察人员端正价值取向、砥砺职业操守。市检察院被市委授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单位”称号,临泉县检察院、颍州区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34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1人当选“中国好人”,3人当选“阜阳最美人物”。

——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大力实施“业务骨干人才三年倍增计划”,配套实施“强化培训三年计划”。举办全市检察系统各类培训、讲座、研讨、业务竞赛55期,组织全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业务骨干90余人赴高校集训。2人分别被省检察院评为“检察业务专家”、“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市检察院评定“业务尖子”5名、“办案能手”25名,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获得国家认可委员会资格认证,阜南县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称号。

——强力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坚持自查自纠与开门纳谏相结合,采取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召开座谈会、发放征询函、登门走访和开设网络信箱等多种方式,主动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对梳理的137条具体意见,逐项加以落实。突出问题导向,坚持“见人见事见案”,对2014年以来办结的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对评查发现的135项不规范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做到立查立改。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确立重品行、重实绩、重口碑的选人用人导向,强化检察人员公正廉洁从检意识,营造风清气正、和谐向上的机关生态。2个基层检察院开展巡视工作,“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积极构建文化育检平台,组织开展“孝老爱亲好干警”评选表彰活动。市检察院连续三年被评为市直“效能建设先进单位”;市检察院和阜南县检察院、颍东区检察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召开新闻发布会,推进检察门户网站、微信平台建设,发布重要案件信息518条,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2716份。加强涉检网络舆情研判,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认真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就7件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听取人民监督员评议意见并均予采纳。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工作总体上保持了全面深入健康发展的态势。成绩的取得,有赖于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市政府、市政协与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不够全面充分,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依然存在;有的干警大局意识不强,办案效果不佳,司法理念、知识水平、履职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工作中粗心、粗放、粗糙现象不是个别的,效能建设有待强化,规范化建设刻不容缓;队伍结构性矛盾尚未有效缓解,案多人少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基层检察院中层断档、骨干流失;个别检察人员纪律观念、廉洁意识不强,作风漂浮,言行失范,对检察公信力带来负面影响。对此,我们将严肃对待,认真解决。

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市委、省检察院部署和本次人代会决议,以对接司法改革为契机,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全面加强检察公信力建设,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司法保障。

一、围绕中心工作,提升服务大局水平。主动将检察工作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加强对全面深化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司法应对。依法坚决打击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组织传销、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突出查办破坏能源资源、生态环境犯罪和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力度,促进建立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高度关注新常态下企业的生存发展问题,坚决惩治利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之便侵害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保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精心区别罪与非罪,坚持查办案件与防范风险并重,把服务第一要务的要求贯穿于检察工作各环节、落实到司法办案全过程。

二、强化法律监督全面履行检察职责时刻绷紧维护稳定这根弦。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积极参与对重点治安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集中整治,巩固扩大禁毒攻坚战的声势和成果,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办,突出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重点领域环节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以及重大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生态环境安全事件、群体性事件所涉及的职务犯罪案件,严惩围猎干部、大肆行贿的不法之徒。跟进“十三五”脱贫攻坚、水电路网建设等重大民生工程,组织开展“查办和预防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直接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保障民生项目推进和扶贫资金安全。强化风险研判,深化警示教育,扩大检察预防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依法监督纠正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刑讯逼供、超期羁押、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健全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对“前门进、后门出”以及社区矫正脱管、漏管问题,发现一起,监督纠正一起。扩大“两法衔接”平台应用范围,深化督促行政履职专项工作,严肃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权钱交易、徇私枉法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职务犯罪,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信。

三、适应改革要求,推动工作机制创新。按照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我市检察改革试点工作。对检察人员进行分类定岗,优化人力资源配置,集聚一线办案力量。探索建立以检察官为中心的办案组织形式和工作运行方式,明晰权力清单,建立司法档案,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完善办案流程监控体系和业务考评、司法保障机制,激励检察人员多办案、办好案,严防行为失范。坚决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和非法证据排除原则,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利,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大力培育“精心、精细、精致”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工作追求,确保侦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增强“看齐”意识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自觉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组织开展“强化党员意识、强化支部作用”主题教育活动,筑牢“忠诚、干净、担当”的思想根基。大力实施“业务骨干人才三年倍增计划”和“强化培训三年计划”,以提升履职能力为重点,加快锻造司法办案中坚力量。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检察人员守纪律、懂规矩、知敬畏、明底线,防微杜渐,坚决查处检察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制定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意见,全面推进文化育检铸魂工程。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观念,诚恳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推进平台建设,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努力打造阳光检务。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决心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本次会议精神,凝心聚力,忠实履职,锐意进取,奋发作为,努力走出新路子、塑造新形象、开创新局面,为我市“皖北争一流、全省赶平均、同步达小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