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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4年1月)
时间:2020-09-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41月在阜阳市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李德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是我市改革发展承上启下、砥砺推进的一年。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贯彻市委、省检察院部署和市人大决议,把握方向,围绕中心,凝心聚力,主动作为,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办案力度,全面履行检察职责,致力提升法律监督公信力,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立足检察职能,服务第一要务

促进优化发展环境。围绕全市经济社会“五位一体”战略布局,综合发挥职能作用,提升检察工作与中心工作融合度。加大对工程建设、拆迁改造、国土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查办国家工作人员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犯罪77人。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重点查办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以及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严重经济犯罪,共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92人,提起公诉250人。结合办案,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整改建议,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

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抓住涉及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立案侦查涉及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扶贫开发、国民教育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24人,涉农职务犯罪34人。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立案侦查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商业贿赂犯罪15人。开展房地产领域渎职侵权犯罪集中整治,立案侦查30人。市检察院反渎部门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先进集体。

保护国有资产安全。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以国土资源管理领域为重点,在全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督促行政履职、预防国资流失”专项活动。共办理督促履行职责案件103件,向国土、房产、财政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03件,均被采纳,联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催缴国有土地出让金10.8亿元。专项活动的做法和经验得到市委肯定,并在全省检察机关推介。

二、切实履行第一责任,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决惩治刑事犯罪。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与公安、法院通力协作,保持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高压态势,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共依法批准逮捕刑事犯罪案件19182505人,提起公诉32154181人。重点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危害群众生命财产权益的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绑架、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311人,起诉344人;批捕诈骗、盗窃等侵财犯罪748人,起诉913人。依法对王××28人多起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聚众性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提起公诉。

落实宽严相济政策。大力开展轻微刑事案件捕前促调工作,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依法不批准逮捕204人。探索建立未和解案件先行给付赔偿保证金制度,提高司法调解和解成功率。试点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羁押性强制措施建议142人,监管部门采纳141人。探索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专门机构,建立心理约谈、考察帮教、风险评估等制度,会同多家单位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平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未成年人依法不批准逮捕69人,不起诉47人,附条件不起诉40人。

妥善处理涉检信访。健全首办、包案、下访责任制,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化解涉检信访事项。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群众来信来访1644件,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131人次检察环节初访化解率达到90%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提供救助金14.9万元,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广泛开展创建文明接待室活动,市检察院控申处被推荐为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三、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突出查办大要案,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46186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15136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150人,通过办案追缴赃款赃物计1800余万元。在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案件中,大案98,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8。在立案侦查的渎职侵权案件中,大案14件,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人员23人。共审查起诉128169人,法院已审结102158人,均作有罪判决。

着力提升侦查能力适应修订后刑诉法要求,极调整侦查模式,探索建立一体化办案机制。市检察院通过指定管辖、领办、督办等方式,运用“系统抓、抓系统”方法,组织查处了环保系统、税务系统、医疗卫生系统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窝案串案,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30人。加快侦查信息平台和侦查指挥系统建设,提升办案科技含量,提高侦破案件能力。

深入开展预防工作。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法制宣传、预防调查活动,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检察建议110件。成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中心,提供查询服务1600次。深入开展“预防农村职务犯罪百场讲座进乡村”活动,发放预防读本3300册,开展宣讲150场,全市17000余名乡村干部接受教育。市院申报的《政策性补贴领域渎职侵权专题预防》入选全国挂牌督办预防项目,界首市院制作的公益廉政海报荣获国家优秀奖。

四、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103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49件。纠正漏捕167人,漏诉67人;针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78,侦查机关已纠正160按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27件,法院已审结16件,改判或发回重审15件;书面提出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意见2件,法院已纠正2件。

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693件,向省检察院提请抗诉9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1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2件。组织开展“打击虚假诉讼、维护司法公信”专项活动,共办理虚假诉讼案件67件,涉案金额1.1亿元,发出检察建议44件,再审检察建议7件,均被采纳。依法对一起涉案金额高达7000余万元的系列虚假诉讼案件启动违法调查机制,督促撤销违法仲裁,这在全省尚属首例。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重点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93件,已纠正287件,及时发现和纠正监管安全隐患28规范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对全市4174名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进行了专项检察,发出纠正意见145份。全市6个派驻检察室完成与看守所信息联网建设,基本实现对监管活动的同步监督。

五、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执法办案行为

推行案件统一管理。市院及8个基层院均成立专门案件管理机构,对受理的案件实行同一登记、分流和严格的流程监管,组织开展案件质量专项评查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办案中存在的违规违法情形。案件管理部门共评查重点案件307件,纠正违规办案51件次。

严格落实办案制度认真执行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报请上级院审查决定制度,拟撤销、不起诉职务犯罪案件报请上级院批准制度,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健全侦捕诉配合制约机制。组织开展《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集中培训,增强干警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能力。加强检务督察,确保检令畅通,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和错案问责制,提高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刚性。

主动接受各界监督。推行“阳光检务”,推进检察门户网站建设,规范检察信息网上发布,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院领导登门走访、邀请观摩庭审活动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聘任70名特邀执法执纪监督员,制定《执法执纪监督员工作办法》。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职务犯罪案件14件。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区群众、媒体记者参观座谈,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切实改进工作。

六、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以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兴学风、转作风、清政风、树新风”活动,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机关生态。深入开展效能建设和文明创建活动,市检察院机关被评为第八届市文明单位和全省第三届优秀基层党组织。全市检察机关有27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展示了我市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以业务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开展全员岗位练兵、素能培训、专题讲座以及职业道德教育活动。2个教育课程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课程”,1起案例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反贪精品案例;1人入选“全省检察业务专家”,2人获得全省民事行政检察“十佳办案人”,2人获得全省“十佳侦查监督员”。大力开展“基层院建设推进年活动”,逐一落实28项任务,深入调研基层问题,提出具体对策建议,并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坚决贯彻执行中央改进作风八项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29条规定。开展检风检纪专项督察,对两个基层院开展巡视活动,采取听、看、谈、查、访等方式,着重强化对基层院领导班子的监督,整治特权思想、霸道作风、受利益驱动办案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

加强检务保障建设。启动国家二级司法鉴定实验室认证工作,通过全国司法鉴定人员四个门类的能力测试,得到权威机构的认可。举办全市侦查技术培训班,提高侦查技术装备应用能力,如期完成全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平台建设工程,市院改建控申接待大厅和案件管理中心,装备现代化和检察信息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加强财务、资产管理、采购招标动态监督,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过去的一年,我市检察工作总体上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社会各界以及人民群众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全面充分,工作中尚有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与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队伍整体素质不能完全适应形势任务的要求,有的干警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不强,办案质量不高、进度不快、效果不佳;任务重、要求高与检力相对不足的矛盾愈加突出,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短缺,栓心留人的压力较大;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工作运行机制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有待加强,个别检察人员执法不够规范,言行不够检点,甚至执法违法,损害了队伍形象和司法公信。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严肃对待,积极推动解决。

2014年工作安排

2014年是我市科学发展、转型跨越的关键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安居乐业的新期待,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质量效果为核心,强化骨干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推动检察工作持续深入健康发展,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可靠的司法保障。

一、强化服务意识,提高保障水平一是自觉地将检察工作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努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业务工作,适时出台围绕中心、立足本职、搞好服务的指导性意见,引导检察干警切实做到办案考虑发展、执法不忘稳定、监督促进和谐,防止和纠正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现象。二是坚持以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大局的基本途径。强化措施、加大力度,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切实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三是密切关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精心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深入研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农村土地承包权抵押、担保、入股等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注重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作用的综合效应。对涉企案件,慎重选择办案方式,慎重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的侦查措施和拘留、逮捕的强制措施,避免执法不当给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履行职责一是扎实做好检察环节深化平安建设的各项工作。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出现的新特点、新动向,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涉众性经济犯罪。积极参与对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集中整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执法风险评估、涉检信访案件化解、弱势群体司法保护机制,自觉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二是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突出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发生在工程建设、组织人事、司法和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岗位的案件,以及重大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群体性事件涉及的案件;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适时组织查案专项行动,强化一体化机制运作,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提高查办职务犯罪的震慑力和警示效果。拓展预防渠道,推动关口前移,认真做好法制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工作,探索扩大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应用范围,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在一些行业、领域易发多发态势三是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决依法监督纠正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刑讯逼供、超期羁押、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坚决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索贿受贿、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以及政府职能转换调整过程中国家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案件,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市。

三、提升执法能力,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坚持抓党建、促全面;抓班子、带队伍;抓市院,做表率。精心组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认真谋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提升效果来取信于民。以领导班子建设为中心,加大优秀中青年干部培养、使用力度,锻造靠得住、过得硬的执法办案骨干力量。以零容忍的态度,强化内部管理,引导干警严以律己,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对于违法违纪人员严肃查处,绝不袒护,绝不姑息。二是以全面推行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抓手,大力提升规范化水平。强化对执法办案工作的节点把关、流程管理、质量问责,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激励保障、绩效评价机制,充分调动干警积极性。扩大正面宣传,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以规范促公正,以公开保廉洁。三是大力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以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为契机,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夯实基层发展基础,激励基层院抓特色、创亮点、树品牌、争先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决心在市委和省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本次会议精神,求真务实,积极进取,奋力在已有基础上推动我市检察工作再上新水平,为我市科学发展、转型跨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