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除第二、第三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支持公诉、抗诉以及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组织刑事检察综合性会议或活动,牵头开展刑事办案综合研判,牵头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不属于其他刑检部门职能范围的专项工作和其他综合性工作。
部门负责人:张晓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