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下午,阜阳市检察院“颍苗青青”宣讲团宣讲员樊晓燕受邀来到阜阳市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普法助残 守护童年”主题家庭课堂,为40余名家长带来了一场“未成年人保护法重点解读”主题法治讲座。
讲座上,樊晓燕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过程、“六大保护”“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等方面,通过剖析实际案例,从司法保护倒推家庭保护问题,深入浅出地为在座家长们解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列举家长10类应当履行的职责、11类不得实施行为,引导家长如何做到“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要求家长多关心和理解孩子,教育孩子坚决不做施暴者,避免成为受害者。
家庭保护处于未成年人保护的“首位”,是对未成年人保护最重要的环节。下一步,阜阳市检察院将持续打造“颍苗青青”未检工作品牌,能动履职,将司法保护关口前移,主动融入家庭保护,做到“治已病、防未病”,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贡献一份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