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阜阳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捕诉质效分析会,全面审视2024年以来10起捕后不诉、撤回起诉案件背后的办案质效问题,并对落实出庭公诉能力“三促三提升”行动、加强“三个管理”等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鲍晓静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基层院刑检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市检察院第一、二、三部及未检办负责同志,临泉县检察院刑检部门全体干警及两级院部分刑检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参会人员首先围绕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展开讨论,员额检察官就本人办理的捕后不诉、撤回起诉案件进行全面检视剖析,还原案件审查思路、办理过程,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市检察院普通犯罪、重大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及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负责同志从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多维度,逐案点评、分析研判,并围绕刑民交叉案件办理、证据审查把握、逮捕必要性审查等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性意见。
随后,市检察院各刑检条线部门负责人对2025年第一季度全市刑事检察案件质效基本情况进行了解读分析,八个基层院刑检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围绕出庭公诉能力建设“三促三提升”行动、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进行了座谈交流。
大家一致认为,定期开展质效分析、典型案例剖析是提升刑检业务能力的重要途径,会后将认真落实省院对刑检工作的最新要求,扎实开展好出庭公诉能力建设“三促三提升”行动,坚决守牢办案质量生命线。
鲍晓静同志就严格执行案件审限、规范审查起诉程序、完善案件请示报告制度、随机听庭、数字检察、“三个规定”填报等具体工作进行了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