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30日,颍上县人民法院召开解除王某某强制医疗听证会,颍上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全程监督,颍上县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被强制医疗人王某某法定代理人朱某某参加听证。
案情介绍:2017年11月,王某某使用刀具砍向被害人,造成被害人轻伤。经合肥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王某某属精神分裂症患者,案发时处于发病期,无刑事责任能力。2018年11月,颍上县人民检察院向颍上县人民法院申请对王某某强制医疗,颍上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对王某某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王某某经过四年多强制医疗,其法定代理人以王某某已治愈,精神恢复正常,无社会危害性,同时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建议出院等理由,提出对王某某解除强制医疗申请。颍上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对王某某家庭以及监护情况进行调查,通过审查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出具的关于王某某的《诊断评估报告》,调阅王某某的病历资料,询问医生关于王某某的身体状况、人身危险性以及后续治疗方案等方式对王某某进行全面了解。
听证会上,检察人员充分听取王某某法定代理人的陈述,并根据调查了解情况,建议法院对王某某是否符合解除强制医疗条件依法予以审查并及时作出决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颍上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持续跟进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