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根据最高检关于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的要求,颍上县人民检察院连日来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察活动,对颍上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及辖区内30个乡镇司法所进行专项检察。
深入调查核实,提高社区矫正的精准监督。执检干警到乡镇司法所进行巡查,通过现场检查、对在矫人员询问谈话、查阅卷宗的方式,重点对社区矫正调查评估、交付执行、监督管理、暂予监外执行的病情复查、教育帮扶、终止或解除矫正情况进行调查核实。针对部分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管理不规范、填写内容简单等情况和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场提出口头纠正意见,就普遍性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书》。同时对承接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心理矫治、走访帮教等工作的“小树皮心理研究所”进行巡查,实时监督司法局、第三方公益机构工作人员的监管履职情况。
依托大数据支撑,同步监督各项监管活动。除每年全面的定期检察、各类专项检察外,该院还利用大数据平台进行随机抽查。在“矫务通”、“在矫通”、“协矫通”程序中抽查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重点检查每日人脸签到、手机定位、手机连线视频、请销假记录,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思想、生活情况,全方位掌控社区矫正对象行踪,杜绝“人机分离”的现象出现,避免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情形发生。
加强沟通联系,合力解决疑难杂症。根据工作需要,该院加强与县司法局沟通协作,第三检察部于每季度参加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的矫情分析会议,共同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日常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分门别类、分析成因,在会议上通报;对专项检察、联合检察中发现的问题,一一记录在册,对严重违法制作纠正违法通知书,并在会议通报及统一反馈。
监督与服务保障并重,促进涉民营企业保障制度的落实。为落实《沪苏浙皖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理办法》,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该院在县司法局配合下,到南照镇两个社区矫正对象经营的民营企业进行实地走访与座谈,查看实际经营情况、了解需要和困难,针对民营企业反映因经营需要外出请假审批手续复杂繁琐的情况,建议县司法局建立涉民营企业请假快速便捷办理机制。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常性外出的,首次请假需提供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等基本资料,后续简化审批程序和方式,并督促落实外出期间动态监管,为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必要的司法便利。
2022年1至6月份,该院主动积极履职,坚持做实做细,办理社区矫正收监执行案件6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制发检察建议2份、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1件。将社区矫正工作由事后监督变事前预防,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的土壤,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黄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