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党、感谢检察院!在疫情期间,及时将我申报的司法救助金发放到卡,真是及时雨啊!”当检察官接通办公室电话,那边传来了高某激动的声音。
阜南县人民检察院在县两会期间收到县人大代表反馈的的司法救助案件线索,为切实做好司法过程中对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2022年2月23日,该院副检察长孙红带案走访,来到张寨镇田楼村详细了解交通肇事受害人高某的家庭情况。
高某一家人生活仅靠高某丈夫一人务农为生,高某因遭受交通肇事导致重伤,丧失劳动能力。其丈夫身体状况较差,患有慢性疾病,一直在长期服用药品,没有其他经济收入,家庭生活困难。
检察机关认定高某的情况符合申报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决定对其予以救助。在与高某约好时间,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孙红带领控申办案检察官再一次上门。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增强检察公信力,提升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和认同感,于近日在张寨镇田楼村村委会举行公开听证,并邀请了县司法局、村两委干部参与听证。
阜南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检察职责中不仅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温度,并在关键时期解决了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