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在办理个案中发现,生态环境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可能普遍存在代履行适用范围和实施条件不明确、实施程序不规范、费用追缴不及时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阜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结合个案办理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相关调研工作,及时向阜阳市生态环境局制发了改进工作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明确代履行适用范围和实施条件,依法规范代履行具体实施程序,及时启动代履行费用追缴程序,避免国有财产损失,推动全市生态环境部门代履行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
阜阳市生态环境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整改,在系统内印发了《阜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适用代履行案件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制作了《代履行案件排查整治情况表》,对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领域中开展适用代履行案件进行排查整治。该局进一步明确了生态环境执法领域内可适用代履行的事项,依法规范了全市代履行具体实施的程序,并及时开展了代履行费用追缴工作。
下一步,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落实“府检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沟通协作,推动全市环境行政代履行制度落实落细,促进阜阳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水平再上新台阶。全市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也将持续依法能动履职,不断提升监督精准性,以高质量的检察建议促进行政执法更加规范、高效,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为美好生态环境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文字 | 王文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