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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检察院与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交流会
时间:2021-09-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有效打击危险废物跨省倾倒,开展好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依据《阜阳市人民检察院 阜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的意见》(阜检会[2021]1号)文件,9月27日上午,阜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洪军带领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及颍上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部分人员到市生态环境局与该局党组书记、局长姚晓群、党组成员、副局长阚书培及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召开专题交流会。

阜阳市检察院与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交流会

 

会上,针对上级挂牌督办的一起跨省倾倒危险废物案件,生态环境局具体介绍了该危废案的应急处置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进度,检察机关根据实地查看及相关刑事案件部分审查情况,对该案的赔偿磋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并以《函》的形式向市生态环境局进行了送达。随后,双方就案件下一步处理展开了深入探讨交流,并达成一致共识。会议认为,要高度重视危险废物跨省倾倒案件的有效办理,下一步生态环境局将加快相关工作力度,加快涉案危险废物处置,及时消除污染,避免次生污染危险;及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鉴定,明确具体修复费用,同时尽快联系赔偿义务人开展磋商工作,倒排工期,尽快填补相关处置及修复资金缺口,争取把该案生态环境赔偿磋商工作在10月底前初步完成。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继续以具体案件为依托,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衔接机制,打好危险废物跨省倾倒战役,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