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强化对检察办案的监督管理,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提升办案质效,2024年9月9日至13日,阜阳市检察院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全市检察机关重点案件集中评查活动。
本次评查活动制定了评查工作方案,明确了评查的方式、范围和程序。召开了评查会议,学习了《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案件质量评查要点指引(试行)》等规定。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洪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案件质量评查是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重要方式,要深化认识,坚持原则,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发挥水平,提高评查质效,强化评查结果运用,精益求精、高质效完成本次评查任务。
本次评查从全市检察机关抽调10名评查员组成五个评查小组,采取集中评查的方式,对全市检察机关2023年11月至2024年7月已办结的撤回起诉、捕后不诉等84件重点案件,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使用、办案效果等方面进行了逐案评查和“全面体检”。每个案件由一名主评查人、一名副评查人共同评查,经评查小组讨论,评查意见反馈,听取办案人员意见等程序,准确查找问题,精准提出案件质量评定等次意见。
案件质量评查重在评查结果应用转化,评查小组根据本次案件质量评查的情况,撰写评查报告,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对策,并向办案部门进行反馈通报。对于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督督促办案人员整改落实到位。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重在“高质效”、关键在“办好”、难在“每一个”。案件质量是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生命线,案件质量评查是评价案件质量优劣的标尺,是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的有效方式。下一步,阜阳市检察院将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强化评查结果应用转化,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以案件质量评查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检察人员自觉行动,践行于每一个案件、案件的每一个环节之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