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法检良性互动,共同推进严格公正司法,落实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工作交流会商会议精神,11月14日下午,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市“两院”工作交流会商会第一次会议。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苏勇,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瑞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两院”共同学习了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工作交流会商会会议纪要(第1次)》,围绕案件交流会商等14个交流会商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就健全交流会商机制、建立“法检合作”模式等方面达成共识。
市检察院表示,本次会商会是“两院”交流协作,实现良性互动新的开端,也标志着法检两院交流会商机制的正式确立。市检察院将根据上级院的要求,结合阜阳司法工作实际,依托法检交流会商机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同法院协同配合,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工作。一是在省级“两院”交流会商的基础上,完善市中院和市检察院轮流组织会商会的机制,真正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商好,解决好。二是推动会议成果转化成工作实效,纳入重点工作内容,切实压实责任,确保会商成果落实到位。三是持续保持良好的沟通交流互动关系,强化司法办案工作合力,共同促进阜阳法院高质量发展。
市中院表示,“两院”首次会商会是一次十分必要、卓有成效、贵在见效的重要会议,在共同推进严格公正司法方面具有开创性的重要意义。市中院将认真落实本次交流会商会议精神,一是推动会商成果落实落细,形成会议纪要,按条按项进行落实;二是推动会商机制常抓常新,常态化开展业务会商,不断创新会商体制机制;三是推动会商成效走深走实,扩大会商广度、推进会商深度,不遗余力推动两院会商多层次交流,共同助力现代化美好阜阳建设。
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