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阳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白酒民事公益诉讼支持起诉案入选“2022年省消保委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该案作为阜阳市首例由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提起三倍惩罚性赔偿请求并胜诉的案件,为建立完善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提供了实践样本。
案例回顾
据悉,市检察院于2021年6月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阜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阜南县某连锁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库存有假冒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的白酒130余箱。市检察院随即与阜阳市消保委沟通协作,及时将线索移送给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作为适格组织对本案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并积极支持起诉。后市检察院支持省消保委请求法院判令支付非法销售数额三倍的惩罚性赔偿金3.18万元,并在市级媒体公开向公众赔礼道歉,诉讼请求获得了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全部支持,且赔偿金也已全部执行到位。
消费者权益保护事关民生民利,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今后,检察机关将持续加大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等检察监督职能,凝聚更多消费者权益保护合力,为助力营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蒋慧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