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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检先锋】刘方圆:以奋斗之名书写青春华章
时间:2025-05-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人物档案

刘方圆,2014年进入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历经案件管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等部门工作2016年起,连续四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和先进个人,记个人三等功两次,2021年12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人才库2022年6月,作为初任检察官到颍州区人民检察院任职,主要从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先后获评颍州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先进工作者、2023年度阜阳市青年岗位能手,2024年5月,入选安徽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人才库。回顾10年从检历程,她始终保持“勤、实、钻”的奋斗姿态,以自我成长为基点,在检察战线上书写着属于自己的青春华章。




勤勉奋进,守护公平正义




不论是在案件管理办公室,还是在一线办案部门,刘方圆始终立足岗位职能,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善于学习,主动思考,灵活地把工作经历转化为实践本领。


她注重对综合业务工作的总结分析,撰写的检察信息多次被安徽省检察院采用刊发,参与撰写的《强化案管核心职能、服务检察改革大局》在全省检察理论研究成果评选中荣评二等奖。面对公益诉讼业务新、涉及面广的形势,刘方圆积极学习探索,特别是2022年在颍州区人民检察院任职检察官以来,牢记职责使命,走出办公室,深入办案一线,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安全等民生问题,深化公益诉讼监督职责,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起案件。



她参与办理的张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列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办理的某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案件,经监督整改,消除了铁路安全防护距离内一家具厂安全生产隐患,有效助力铁路外部环境安全治理。在办好案件的同时,她还注意总结挖掘深层次问题并转化为理论成果,所撰写的关于电梯安全、窨井盖安全等调研文章在《阜阳检察》刊登。




踏实笃行,勇于攻坚克难




在民事检察部门工作期间,时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黑恶势力利用民事虚假诉讼等手段实施“套路贷”的违法犯罪事实浮出水面,虚假诉讼监督成为民事检察工作新的履职重点。面对案情复杂、不易发现且调查取证较难的现状,刘方圆认真钻研学习,主动加班加点,参与办理了系列虚假诉讼案,其中参与办理的阜阳首例“套路贷”民事虚假诉讼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予以推广。


刘方圆在办案实践中始终坚持人民立场,用自己的所学践行初心、服务人民,深化法律监督职能。参与办理的某相邻通行关系纠纷案是一起陈年老案,历经十多年,双方之间的矛盾仍未化解。她通过实地调查、现场召开听证会,秉承定分止争、化解矛盾的办案理念,一方面向当事人耐心进行释法说理,一方面联合控申部门为其申请司法救助,最终在检察机关这一环节促成服判息诉,并以一封感谢信为该案画上圆满的句号。


作为一名业务骨干,刘方圆能够勇挑重担,迎难而上,在认真完成本单位办案工作的同时,2019年至2020年,她被抽调到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办案组参与案件办理。在省院集中办案期间,能够做到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并勇于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因过硬的政治素质、严谨的工作态度和较强的业务能力,连续两年被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予以书面表扬。




钻研精进,专业素能求极致




在工作实践中,刘方圆始终保持着对专业知识的渴望与追求,将钻研精神贯穿检察工作始终。


2021年4月至7月,她在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厅跟班参训期间,除办理好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之外,努力借助平台资源学习汲取行政检察业务理论知识。跟班参训结束后,于2021年8月参加了阜阳市人民检察院举办的第一届全市行政检察业务竞赛,并以第一名的成绩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优秀办案人。随后,代表阜阳市参加第一届全省行政检察业务竞赛,在全省近60名选手中以第七名的好成绩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标兵。2023年5月,作为安徽省选手参加了全国首届行政检察业务竞赛,在近100名来自全国各地的选手中突出重围,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能手。通过业务竞赛,其个人综合素能得到了极大提升。



刘方圆不仅满足于自身成长,还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将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办案经验毫无保留地分享给身边同事,带动整个团队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她深知,只有不断提升专业素能,才能更好地履行检察职责,守护公平正义。


作为一名新时代青年检察官,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进步,是刘方圆从检以来的真实写照,她勇往直前、敢于担当的精神品质也激励着更多青年干警,身着检察蓝,追寻初心梦,为推动阜阳检察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供稿:颍州区院
制作:检小萱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