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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风采
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时间:2019-06-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5月14日上午,全市检察机关统一行动,与教育局、妇联、团委、部分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就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召开恳谈会,市检察院特邀了阜阳市义工联合会负责人参会。“一号检察建议”是最高检针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频发向教育部发出的第一份检察建议,恳谈会上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一号检察建议”内容及精神。

为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阜阳市检察院创建了“颍苗青青”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品牌,并将四月份定为“护蕾防性侵”检察建议月。各基层院针对实际情况,分别向辖区内教育行政部门送达了关于加强学校管理,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的检察建议。在当天召开的恳谈会上,阜阳市检察院向阜阳市教育局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

恳谈会上,朱长虹副检察长介绍了全市检察机关情况及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职能。他指出,近年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保护未成年人不受侵犯刻不容缓,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为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观护体系,市检察院草拟了相关措施并在会议上听取了来自一线教育工作者及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建议和意见。

与会人员积极发言,就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建言献策。围绕如何建立未成年人防性侵保护机制提出应全面落实女生宿舍封闭管理,硬性规定男教师应敞开门或者不得在办公室独自与女生谈话,多开展偏远地区防性侵微宣讲、设立“知心姐姐”热线、女童心理咨询室等诸多建设性意见。部分校长提出检察机关应经常性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并针对男性教职员工开展法律宣传活动。阜阳市义工联合会的同志表示可以联合检察机关针对女生进行针对性知识教育。市检察院发起了“校园零性侵”倡议,与会人员纷纷签名响应。

通过本次全市统一座谈,在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教育部门均与检察机关就如何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达成共识,并就建立联动机制达成初步意向。会后,市检察院将加强协调,与教育部门联合开展督查活动,全面形成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制度,创立“检小萱法治课堂”、“检小萱送法进校园”等宣讲品牌,设立检察官校园明示岗,建立多元化、经常化、主动化、可持续化的保护机制,共同把“一号检察建议”落到实处、做到刚性,并以此为切入点,擦亮“颍苗青青”未检工作品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