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自古以来,我们倡廉洁之风,守清正之气,廉洁更是作为中华传统美德绵延千年,作为其中瑰宝,廉善、廉能、廉敬、廉正、廉法、廉辨的“六廉”理念,是对古代官吏的重要道德标准,而在今朝,我们阔步新征程,更应以廉洁文化,涵养时代新风,在检察工作中持续传承中华民族崇廉尚洁的传统美德。阜阳检察微信公众号推出“阜检清风慧语”栏目,陆续推送中华传统优秀廉洁典故,以廉政为笔,绘就公平正义的画卷,我们期待,通过“阜检清风慧语”,全市检察干警能进一步树牢廉洁意识,让廉洁成为行动的准则,以更加坚定的信念和更加严格的自律,投身于检察事业。今天推出第二十期。
原文
贪污者,必以弄法为济;弄法者,不以贪污为愧。
典故
出至明代钱琦《钱公良测语》,深刻揭示了腐败滋生的内在逻辑:一心贪财敛财者,无法通过正当途径满足私欲,必然要靠钻空子、变通规则法度来谋取非法利益;而无视法律、肆意弄法之人,早已丧失廉耻之心,对贪腐行为毫无愧疚。
赏析
法律是约束权力、抵御贪腐的第一道防线,制度是管权治吏的根本保障。只有法度严明、人人敬畏,权力才能真正被关进制度的笼子,公权才能为民所用。一旦法律被随意践踏、制度被随意突破,权力就会失去约束,沦为个人谋私的工具,贪腐便会趁机滋生、蔓延成风。为官从政者,唯有始终尊崇法治、恪守法律制度,坚决抵制以权谋私、徇私枉法,方能守住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唯有坚决维护法律刚性、捍卫制度权威,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才能阻断贪腐链条,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