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阜阳市检察院联合颍泉区委政法委对颍泉区检察院开展为期5天的政治督察,为加强组织、压实责任、推动落实,12月5日,市检察院党组成员、驻市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吴静一行,到颍泉区检察院深入工作一线,督导政治督察工作。
吴静一行首先来到督察组办公场所,看望督察组全体同志,听取督察组负责同志工作开展情况简报,不时就相关问题与大家进行交流,询问了解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困难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对督察组的工作给予肯定,并勉励大家继续保持和发扬务实求实扎实工作方法和作风,严格纪律规矩,树立良好形象,以更加昂扬的精神和饱满的状态投入到紧张而繁重的督察工作中。最后,她就圆满完成此次政治督察任务,提出三点意见,一要增强政治敏锐性。政治督察是《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重要制度安排,是落实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重要形式,是对政法机关的全面“政治体检”,是落实最高检《关于检察机关开展政治督察工作的意见》实际行动,要充分认清政治督察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重要意义,让围绕“两个维护”加强政治监督成为共识和鲜明特征,发挥好市院党组管党治检的政治责任;二要把握关键重点。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是政治督察的落脚点,要选好切入点、找好发力点,切实把问题看透,把原因弄明,精准“画像”。要围绕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要聚焦人民群众关切问题与检察职能的契合点,坚持人民群众痛恨什么、反对什么,就重点督察什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要强化统筹协调。此次政治督察安排在年终岁尾大项工作交织并行、任务繁重的背景下,既彰显了市院党组对政治监督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对督察组工作的高要求高标准,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管理,坚持求真务实工作原则,能优化的优化,能融合的融合,因地制宜灵活方式方法,坚决克服时间紧、内容多等不利因素,最大限度减少对基层工作的影响,推动督察工作走深走实。
最后,吴静与颍泉区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了当面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