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阜阳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围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瑞文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副县级以上党员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和经验》、《八项规定改变中国》及上级文件、典型案例通报等,3名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交流学习体会。
会议强调
要锤炼党性修养,夯实作风建设思想根基。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检视自身,持续净化政治灵魂。要发挥头雁效应,强化作风建设示范引领。坚持严以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带头发扬好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等优良作风。要践行司法为民,厚植作风建设群众基础。着力提升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聚焦群众关切问题,切实维护民生权益,做实检察为民实事。要坚持常抓不懈,巩固作风建设制度成果。深入剖析作风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问题,以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维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以刚性的制度规定、严格的制度执行,抓细抓常、久久为功,做到落地见效、化风成俗,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着力铲除不良作风滋生蔓延的土壤。